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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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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郑君达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号)《关于对郑君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

  郑君达:

  经查,你担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你子女郑泽胤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800股,成交金额25.44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5,800股,成交金额27.06万元。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且你已将所得收益主动上交给公司,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郑君达先生高度重视,并对本次其子女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将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加强证券账户日常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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