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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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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王亚骏先生和都巍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和《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允贵先生和王达学先生因其个人原因先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王亚骏先生和都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王亚骏先生的个人简历

  王亚骏,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起,先后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今典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康盛股份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亚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亚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都巍先生的个人简历

  都巍,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汽车金融信贷处处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重庆长安汽车客户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康盛股份财务副总监;现任康盛股份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都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都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都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次提案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2人。特别提示:各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自身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自身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文波、王殷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18

  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即可。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1、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在相应栏内填写投票数,多填或未填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2年3月3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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