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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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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0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李仲泽、邓楚平、杜维吾、谢康德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提名许长龙、杨汝岱、曲选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25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17。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0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建元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闫嘉有、徐加夫、吴立宪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1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仲泽、邓楚平、杜维吾、谢康德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许长龙、杨汝岱、曲选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长龙、杨汝岱、曲选辉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许长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16)。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易丹青先生因在公司已连续任职满6年,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仲泽先生,1969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古典文献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李先生1991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五矿盐湖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等。2016年起任现职,兼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钨业协会副会长、主席团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仲泽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李仲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兼任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李仲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谢康德先生,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先生于198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获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谢先生1984年加入株洲硬质合金厂(现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曾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钽铌事业部总经理,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16年起任现职,兼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贡长城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理事会副理事长,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谢康德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谢康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楚平先生,1962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邓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0年获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邓先生曾任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中南大学兼职教授,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邓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邓楚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杜维吾先生,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杜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采矿工程专业本科,获学士学位;1988年长沙矿冶研究院采矿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获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杜先生1988年加入长沙矿冶研究院,曾任长沙矿冶研究院产业管理部副部长、采矿所所长,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长远锂科股份公司董事,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维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杜维吾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长龙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许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中南林业学院会计专业。1999年获湖南大学商学院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造价工程师。许先生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业六部总经理、湖南分所执行所长;任湖南省利安达司法鉴定所所长;任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湖南分公司总经理。许先生曾任湖南省审计厅科长,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科长,湖南省中山审计师事务所所长,湖南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湖南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永信司法鉴定所所长,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日,许长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许长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汝岱先生,1980年出生,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杨先生于2003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13年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地理方向博士后。

  截止本公告日,杨汝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杨汝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曲选辉先生, 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曲先生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

  截止本公告日,曲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曲选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1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1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同意提名闫嘉有、徐加夫、吴立宪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说明

  公司已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王皓、郑成轩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闫嘉有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公司监事。闫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天津对外贸易学院贸易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获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闫先生1987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五矿总公司欧亚运输贸易有限公司总裁、五矿国际货运公司总经理、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黑色流通业务中心总监、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截止本公告日,闫嘉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为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闫嘉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加夫先生,1965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徐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本溪钢铁学校矿山机械专业,获中专学历;1997年获山东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自学考试本科学历;2008年获山东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13年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程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徐先生1983年加入鲁中冶金矿山公司(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曾任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徐加夫先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为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徐加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立宪先生,1963年出生,正高级会计师。吴先生1998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大专学历;2005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获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期间完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吴先生1980年加入华北矿建一井巷马万水工程队,1986年加入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现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曾任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副总会计师兼合肥分部副总工程师、基建财务部部长,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吴立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为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吴立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1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第十届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

  特别提示: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2、3,分别涉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该项议案的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2年3月28日(上午 9:30—11:00 时,下午 13:00—16:30 时)

  (三)登记地点:

  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101室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永军王玉珍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

  邮编:412000

  联系电话:0731-28265979   0731-28265977

  联系传真:0731-28265500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者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计划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务必提前与公司联系,了解并遵守会议召开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会。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账户:持股数: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有效期限:

  附注:

  1.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票数。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则: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1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皓先生和郑成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皓先生,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经理。王先生于2014年6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专业,获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7年6月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矿物岩石矿床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王先生曾任公司矿山共享中心专员、矿产资源开发部经理等,期间曾挂职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490工区区长助理。

  王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成轩先生,1994年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法务专员。郑先生于2016年6月毕业于国际关系学院法学专业学习,获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9年6月获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期间曾就读于丹麦奥尔堡大学发展与国际关系专业并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郑成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成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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