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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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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5,673,05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是专业的锂电池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厂”等示范项目称号,公司与国内外数十家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核心产品成功跻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高端供应链,产品广泛应用于3C领域、动力领域、储能领域。

  (二)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在产业链的位置

  公司的上游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为公司生产前驱体所需的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氯化钴、镍豆、镍粉及粗制硫酸镍、粗制氢氧化钴及镍钴中间品等原材料。随着公司产业一体化布局,公司正逐步配套前驱体生产所需部分原材料,由前驱体单一生产环节逐渐发展为原料加工-材料生产一体化企业。公司的直接下游行业主要为正极材料行业,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等。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与新能源电池行业上下游的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且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有效保证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供给,以及与销售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

  2.三元前驱体行业发展概况

  三元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成长形成对上游关键材料三元前驱体的巨大需求。

  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原则、目标和重点任务。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路线图和施工图。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市场随着国内对新能源行业的政策支持下,2021年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52.1万辆,同比增长158%,在此行业需求快速提升的阶段中,国内各产业链环节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整体增速超越国际。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预测,原预期新能源乘用车销量480万辆,目前应调整到550万辆以上,有望突破600万辆。

  全球范围来看,根据SNE Research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总装机量为296.8GWh,同比增长102.3%,其中三元锂电池装机量约为217 GWh,占比73.1%,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约79.8 GWh,占比26.9%。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受到政策及市场双加成的情况下,成为2021年新能源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储能市场2021年亦有较快增长,全年装机量约为53 GWh,同比增长85.96%。

  随着全球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离子电池书货量的增速发展,加之部分动力工具、消费电子领域三元锂电池的逐步替代,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加速发展。据ICC鑫椤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三元前驱体材料总产量达74.75万吨,同比增长79.4%;国内三元前驱体总产量达62.06万吨,同比增长82.3%,预计2022年全球三元前驱体产量达到103.56万吨,其中国内产量预计达到85.78万吨。

  3.四氧化三钴行业发展概况

  以四氧化三钴为前驱体材料,最终制造的钴酸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近几年随着5G通信技术的应用和深度覆盖,可穿戴、电子烟、无人机等市场的高速发展,钴酸锂的细分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5G智能手机更新换代的浪潮,以及疫情所带来的居家、远程办公,平板、笔记本的销量增长,推动了2021年钴酸锂正极材料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1年国内钴酸锂总产量为9.17万吨,较2020年同比增长24.3%。受益于钴酸锂电池以及钴酸锂正极材料的稳定增长,四氧化三钴的出货量呈现稳中有增的趋势。

  4.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1)终端产品需求增速,公司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①市场供需加强,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正极材料前驱体市场空间广阔

  2021年,根据Canalys统计数据显示,全球电动汽车(EV)的销量达650万辆,同比增长109%,占全部乘用车销量的9%;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占我国乘用车销量的13.4%,整体呈上扬趋势,各家数据统计机构相应提升后续年度市场需求预期,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新能源产业政策的相继落地,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需求仍将持续提升。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提升,但美国的新能源汽车2021年新售车辆中仅有4%是电动汽车,随着美国关于“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领域领导地位”的行政命令在未来逐期落地,海外市场需求将迎来新的增长点。同时,大众汽车、奥迪汽车、宝马汽车、奔驰汽车等传统燃油汽车加大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倾斜力度,未来下游市场整体需求仍将持续旺盛。受益于此,LG化学、三星SDI、宁德时代等全球主要的锂离子电池厂商均在全球范围内加快生产基地布局,以满足下游整车厂商快速增长的需求。

  未来,随着全球各国产业政策的相继落地,以及全球各大锂离子生产厂商产能扩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分批实施,中游锂离子电池行业将快速发展,对上游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的需求将日益扩大。

  ②储能市场快速增长,带动材料技术、市场并肩发展

  2021年整个储能市场除了保持5G基站后备电源、家用储能的高景气度外,最大的变化就是大电站的崛起,如华为签约沙特红海新城的1300MWh储能项目和阳光电源签订的以色列430MWh储能项目,为其中的典型代表,同时随着海外储能系统集成商如特斯拉、Powin Energy的多个大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据ICC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储能电池产量为58.2GWh,同比增长252.73%。全球储能电池产量87.2GWh,同比增长149.14%。

  展望2022年国内储能市场,随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我国到2025年,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的储能发展目标,2021年下半年国内大面积限电停电及分时电价政策相继出台、落地,更是会在2022年将国内锂电储能的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未来,储能领域将成为拉动锂离子电池需求的另一增长点,而储能市场的需求将趋向于成本化、技术化相结合,必将带动储能行业新的发展要求及技术匹配度。

  ③消费电子呈现多元化需求,带动核心材料四氧化三钴市场稳定增长

  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普及率逐步提高,相应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趋于饱和,随着全球5G商业化进程逐步加快,预计该市场将保持稳定增长。尽管传统消费电子的发展速度有所回落,近年来出现的多种新型电子产品又增加对消费电池的需求,如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线蓝牙音箱等新兴电子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将成为消费电池新的增长极。以可穿戴设备为例,根据IDC数据,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的出货量达到3.96亿台,比2019年的3.459亿台增长约14.5%。根据IDC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可穿戴设备的出货量CAGR(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2.4%,到2024年,出货量将达到6.371亿台。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未来消费电子产业链各环节将保持稳定发展,对上游核心材料四氧化三钴的需求量持续增长。

  (2)三元锂电池高镍化发展趋势愈加明显

  2021年高镍化三元前驱体产品的出货量较2020年呈现一定幅度增长,高镍化趋势较2020年更为明显,高镍化三元未来将持续成长为长续航车型主流技术。高镍化三元锂电池能力密度逐渐提高,工艺控制难度、品质管控难度都将提升,且能量密度提升后带来的单位成本下降亦将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普及。随着相关技术发展以及整车平台功能整合,未来新能源汽车将持续向更高能量密度,更长续航里程发展,高镍化三元锂电池的发展趋势愈加明显。

  (3)钴酸锂电池已形成高电压发展趋势

  从钴酸锂未来市场需求看,目前5G技术的推广已成为全球新一代信息革命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23年5G手机全球市占率将达到26%,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3.90%。随着5G技术的商用化加速、应用场景的增加,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的单机带电量将大幅提升。随着5G终端产品的普及率的提升,智能手机将迎来更新换代需求,推动对钴酸锂正极材料的需求增长。同时,随着技术创新的进一步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也涌现出一批新产品,例如可穿戴设备、AR/VR、消费级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电子发展迅速,应用于健康医疗、游戏娱乐、个人安全等领域,新型产品的不断涌现为钴酸锂正极材料提供了新的需求增长空间。

  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1年国内钴酸锂总产量为9.17万吨,较2020年同比增长24.3%,2022年全球钴酸锂市场将保持低速增长,预计5%左右,主要是5G智能手机更换以及钴酸锂细分市场领域的拓展;2023-2024年,全球钴酸锂市场恐将出现小幅收紧,主要是由于前两年需求透支,但在2025年前后,全球钴酸锂市场总规模又将重归增长,达到11万吨水平。

  (三)行业竞争格局

  1.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与客户领域的开放性合作,加快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拥有优质、多元、多层次的客户群,包括LG化学、厦门钨业、特斯拉、当升科技、贝特瑞、L&F、振华新材、天津巴莫、三星SDI等。公司全面进入全球领先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且为头部企业供应链的核心供应商。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客户结构优质、产品性能良好等因素,公司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销售量稳步提升。根据ICC鑫椤咨询数据显示,2021年度公司三元前驱体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6%,四氧化三钴市场占有率24%,均保持行业第一。

  2.公司前驱体生产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靠多年对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的投入,利用完备的产业化平台,较快地建立现代化的自主研发体系。公司以高镍、掺杂、预烧结、循环等技术作为主要研发方向,组织人力、财力、物力不断进行技术攻关,基于共沉淀法最终形成多项核心技术,主要如下:

  (1)单晶前驱体合成技术,采用间歇式共沉淀工艺,独特的开釜造核过程,让晶种形成特有的结构在进行生长,制备出球形度好,形貌均匀,无团聚,高比表,窄分布的前驱体,降低单晶材料烧结过程中的控制难度,采用此工艺制成的材料具有高电压、长循环的优势,尤其是在低钴、无钴系单晶材料中性能更突出。

  (2)定量造核连续法合成制备技术,采用固定数量和粒度的定量造核连续式共沉淀工艺,制备出粒度大小及分布稳定,球形度好,大小颗粒一次颗粒一致,无球裂,无微粉(Dmin>2um)的宽分布产品,此技术能综合前驱体XRD、SEM、TD、BET、多元素掺杂等要求,解决高镍产品产气、高温循环、阻抗高等各项问题。

  (3)多工艺组合共沉淀技术,采用长周期间歇式工艺,在产品制备过程中延长颗粒生长周期,并分段设计不同工艺的设计,让前驱体从内到外结构逐渐转变,解决正极材料烧结过程由于颗粒大导致反应内外不一致、以及材料内部应力,使得该工艺产品能同时兼顾高电压、高容量、高压实、长循环、高倍率、低直流内阻等特点。

  (4)氧化物前驱体制备技术,通过对前驱体进行预烧结,并在煅烧过程中,精确控制煅烧温度、停留时间、气氛等参数,省去前驱体烘干工序成本,提高前驱体的金属含量20%以上,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正极材料烧结产能。

  (5)定量间歇式共沉淀技术,由于高镍材料的结构、一致性要求更高,采用分段定量制备的共沉淀工艺,每段工艺均针对材料结构要求进行单独设计,并进行定量制备,合成时间能精确控制在正负1小时以内,在满足高镍材料结构要求下极大的提高前驱体一致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10点,在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其中董事葛新宇先生、陶吴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曹越先生、李巍先生、刘芳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董事吴小歌女士、董事陶吴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072,491,322.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952,084.1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3,664,051.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12%。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审计确认,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经天职国际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为938,952,084.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130,504.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302,756,765.4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02,756,765.40元。

  公司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5,673,05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6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董事吴小歌女士、董事陶吴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基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比例持续上升,以及为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的钴金属、镍金属价格波动风险,拟定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套期保值计划事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商品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两类套期保值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授权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2021年度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 6,245.9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公告。

  1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董事吴小歌女士、董事陶吴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公告。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公司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时在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邓伟明先生、独立董事曹越先生、董事会秘书廖恒星先生、财务总监朱宗元先生、保荐代表人董瑞超先生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七人,其中监事王正浩先生、李德祥先生、蔡戎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启中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072,491,322.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952,084.1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3,664,051.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1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2021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为938,952,084.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130,504.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302,756,765.4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02,756,765.40元。

  公司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5,673,05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6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联监事贺启中、黄星、王一乔、曾高军回避表决。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等公告。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公告。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2021年度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6,245.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4,832.8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560.0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零,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已全部转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及金额

  1.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整个存续期内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整个存续期内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和直接用于出售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6,245.97万元,其中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055.12万元已全部转销,综合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影响后,共计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为3,190.8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2年3月16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为938,952,084.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130,504.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302,756,765.4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02,756,765.40元。

  公司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5,673,05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6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公司年度审计报酬为18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历史沿革: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五)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傅成钢,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宾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一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效期自2022 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的人均津贴标准为70,000元/年(含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第一届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第一届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2.公司第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第一届监事,不领取津贴及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三、发放办法

  (一)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式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第一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领取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发放。

  (三)监事薪酬发放方式

  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领取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比例持续上升,为有效防范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财务风险,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外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钴金属、镍金属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钴金属、镍金属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现货交易中钴金属、镍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二、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外汇套期保值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港币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商品套期保值涉及的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钴金属、镍金属,且只限于在境内或境外市场对应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具体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及香港的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原材料需求情况,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合计不超过20,000吨金属镍和2,000吨金属钴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上述保证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审议权限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期货交易所的保证金调整比例及监管规定控制追减保证金,严控套期保值波动风险。上述套期保值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展的套期保值累计使用保证金余额为7800万元。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及商品套期保值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交易。但是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风险: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

  2. 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 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材料、产品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策略执行审核和财务独立控制垂直管理模式,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财务监督管理的独立性。

  3.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确定合理的会计核算原则,风险可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公司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价格波动、汇率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因商品价格的波动、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金属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年4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及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2:00-14: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5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确认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56-3238558

  传真:0856-323855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5楼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19”,投票简称为“中伟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体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4月7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2022年4月8日12:00-14:00之间到达会议召开的会议室提交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97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1,46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6,808,452.83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608,507.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4,653,547.1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136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19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22名,发行价格为138.8元/股,发行股数为36,023,0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756.4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949,650.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3,050,106.3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1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35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根据《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66,172.06万元是原测算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7,465.35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IPO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878,001,344.4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3,481,135.57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6,828,932.83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00万元是原测算数,实际募集资金到账净额为495,407.92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3,700,675,218.7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54,217,151.43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813,219.77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期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上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华泰联合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稼科技”)、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狮”)发生采购设备、工程基建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吴小歌女士、陶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邓伟明、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基本情况

  (1)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稼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稼科技及其子公司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先科技”)等均属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二)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海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苏海狮属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设备、基建工程等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稼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电能源装备智能制造、以及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的企业。江苏海狮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工业泵产品的研发、设计及制造的企业。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成长,公司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投资,快速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对优质正极材料前驱体不断增长的需求。鉴于行业技术迭代更新快、生产环节保密要求高、对施工进度要求高、工程建设过程的反馈与沟通的及时性要求高等特点,公司存在采购定制化设备的需求。同时公司关联方江苏海狮、中稼科技及其子公司中先科技等属于核级泵制造企业与非标设备制作和安装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公司后续将向江苏海狮、中稼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生产需要的定制化配套设备及其易损件。

  上述关联交易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展开,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2年3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15:00-16:00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参加,具体方式为:

  登陆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 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邓伟明先生、独立董事曹越先生、董事会秘书廖恒星先生、财务总监朱宗元先生、保荐代表人董瑞超先生。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3月28日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ngrir@cngrgf.com.cn,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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