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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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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03           公司简称:大全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25,000,000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15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18%。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结合低成本能源优势以及地处硅产业基地集群优势,一直专注于高纯多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形成年产10.5万吨高质量、低能耗、低成本的高纯多晶硅产能,是多晶硅行业主要的市场参与者之一。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纯多晶硅,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多晶硅经过融化铸锭或者拉晶切片后,可分别做成多晶硅片和单晶硅片,进而用于制造光伏电池。根据下游生产硅片的不同,可将高纯多晶硅分为单晶硅片用料和多晶硅片用料。

  光伏产业链构成及公司在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

  近年来,随着单晶硅片用料及单晶硅片生产成本的降低、单晶组件效率的提升,单晶技术性价比逐渐凸显,逐步成为行业主流技术路线。公司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和新项目的投产,单晶硅片用料的产量占比逐步提高。目前,公司单晶硅片用料产量占总产量比例已达到99%以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期B阶段项目在2021年12月建成并投产,目前公司设计产能已达到10.5万吨/年,产能规模在业内处于第一梯队。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根据硅业分会数据,2021年国内多晶硅产量48.8万吨,公司对应期间的多晶硅产量为8.66万吨,占国内多晶硅产量的17.75%。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采购工业硅粉等原材料后,自行生产高纯多晶硅产品,并以向下游硅片厂商直接销售产品的方式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提交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对于工业硅粉、石墨夹头、包装物等主要采购物资,公司通常与主要合格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双方就产品规格型号及定价原则、采购量范围、质量标准、质量保证、包装方式及要求、运输和交货、付款方式等条款进行约定,并根据原材料库存情况和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出具体订单实施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具体合同及订单、公司产能、对市场的预期判断情况、年度检修计划等综合考虑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公司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加冷氢化工艺制备多晶硅,主要流程是将冶金级硅和氯化氢反应生成三氯氢硅后,经过精馏提纯、还原、产品破碎整理、尾气回收、冷氢化等步骤加工,生成高纯晶硅。自1955年开发成功后,西门子法已经经历了超过60年的持续改良,技术成熟、安全性高、产品质量高为目前改良西门子法的核心优势。此外,改良西门子法能够生产9N-11N的高纯晶硅,同时兼容太阳能级和电子级产品生产。综合来看,目前改良西门子法有望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其竞争优势。

  (4)销售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主要由长期供货协议、销售合同/订单组成。针对多晶硅主要客户,公司通常与其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协议期限通常在一至五年不等。长期供货协议一般就产品规格型号及定价原则、供货量范围、协议期限等条款进行约定,具体每月的供货数量和产品单价一般以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为准。为保障合同顺利进行,长单客户需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抵扣每月订单金额。2021年1-12月期间公司收到长单预付款约12亿元。对于未签署长期供货协议的客户,公司通常在每次交易时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就每次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约定。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纯多晶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属于“6.新能源产业—6.3太阳能产业—6.3.2太阳能材料制造”中的晶硅材料。

  (2)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产业链布局完整,整体制造能力和市场需求全球领先。受“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影响,“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行业迎来市场化建设的高峰。此外,随着光伏发电成本大幅降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逐步实现,我国光伏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动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光伏产业上游包括多晶硅的冶炼、铸锭/拉棒、切片等环节,中游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光伏发电组件封装等环节,下游包括光伏应用系统的安装及服务等。

  在光伏产业政策的持续驱动下,国内多晶硅厂商技术的突飞猛进、生产成本的大幅下降,我国多晶硅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产量持续创新高。根据硅业分会数据,2021年国内多晶硅产量48.8万吨,同比增加23.21%。随着国内多家龙头企业的优质产能逐渐投产,国内外高成本产能逐步退出,行业格局持续优化。多晶硅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技术水平高、成本优势明显、规模效益突出的企业集中。

  (3)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太阳能级高纯多晶硅,处于行业上游。由于生产技术门槛高、工艺复杂,对生产设备和人才队伍要求较高,且其投资规模大、产能建设周期长,多晶硅目前已成为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发展的主要瓶颈。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产能、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目前产能为10.5万吨/年。根据硅业分会数据,2021年度国内多晶硅产量约48.8万吨,公司对应期间的多晶硅产量为8.66万吨,占国内多晶硅产量的17.75%,规模在业内处于第一梯队。此外,公司依托其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稳定、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晶硅片用料占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多晶硅产品产销情况良好,产品质量享誉全球,随着未来公司扩产计划的不断落地、生产技术的持续革新,公司行业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电力、水等能源,以及硅粉等材料的单位耗用均远优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的行业平均水平,较低的电力消耗和较低的原材料消耗使公司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

  (2)公司产品得到行业内众多知名客户认可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产品质量、专业技术及服务响应方面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公司已与隆基股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中环股份、上机数控、美科、高景太阳能等光伏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和良好的业界口碑。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单晶硅片用料、单晶硅片生产成本的降低及单晶产品效率的提高,单晶技术的性价比逐渐凸显,逐步成为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下游对单晶产品的需求将继续扩大,单晶硅片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增大,且N型单晶硅片的市场规模将持续提升。

  光伏行业“平价上网”提速,对于降本增效的需求日益提高,下游TOPCon、异质结等具备更高量产转化效率的N型电池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未来随着电池成本的下降及良率的提升,N型电池有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是电池技术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届时对于纯度更高的N型硅料需求将大幅提升。N型单晶硅片的发展随之带来相应的N型单晶硅片用料需求。N型硅料意味着更高的纯度,对于硅料生产各环节(精馏、还原、破碎、包装等)清洁度要求均提高。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核心技术,目前已经实现N型硅料批量供应,并获得下游多家客户认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由于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不适用。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3,18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384.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8.56%,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570,668.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7.79%。

  2021年以来,整体光伏市场持续增长,下游需求旺盛、高纯硅料市场紧俏,使得销售单价一路大幅上涨,至目前价格仍处于高位。公司成本优势明显,2021年前三季度单位成本变动不大,第四季度单位成本有所上升,是由于原材料工业硅粉价格上涨所致。公司产销两旺,分别实现多晶硅产量8.66万吨、销量7.54万吨。同时,产品质量维持在高水平,单晶硅片用料占比为99%以上,并实现N型高纯硅料的批量销售,已获下游主流客户验证通过。

  2021年公司多晶硅产销情况如下:

  ■

  注:单位成本为销售成本、包括销售运费等。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1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良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2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7日

  至2022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办理登记。线上登记需上传上述所列材料的扫描件。

  登记网址:https://eseb.cn/TixF5fYWRi

  ■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31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D座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

  邮编:200122

  电子邮箱:xjxz@daqo.com

  联系电话:0993-2706066

  联系人:孙逸铖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3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经营现状、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项目资本支出,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87,969,421.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925,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5,723,306,512.3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87,969,421.96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55,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太阳能光伏行业。公司的核心产品为太阳能级高纯多晶硅,处于行业上游,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受“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影响,“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行业迎来市场化建设的高峰。在光伏产业政策的持续驱动下,我国多晶硅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技术水平高、成本优势明显、规模效益突出的企业集中,公司需要有持续的、较高的研发投入和资本支出作为支撑,企业才能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结合低成本能源优势以及地处硅产业基地集群优势,一直专注于高纯多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形成年产10.5万吨高质量、低能耗、低成本的高纯多晶硅产能,是多晶硅行业主要的市场参与者之一。

  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将坚持聚焦光伏硅料为核心业务的整体战略,以产能、成本和质量作为三个主要抓手,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提升光伏硅料市场份额,并尽快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与包头市政府签订的《包头市人民政府、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公司计划适度进入上游工业硅行业,逐步做到原材料高比例自给自足,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实现在原材料方面的供应安全和质量保障。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公司也将考虑将业务扩展至有机硅等领域,打造以光伏硅料为核心的上下游多领域硅材料制造领先企业。因此为保持核心竞争力及市场保额,公司在研发、运营和项目建设上需要保持持续、较高的投入。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3,186.67万元,同比增长132.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384.24万元,同比增长448.5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较高的盈利规模和利润增速,财务状况转好,但资金需求仍较高。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须留存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研发、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项目资本支出,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大全”)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A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弘先生,自2000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林弘先生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林弘先生自2017年开始为新疆大全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扬先生,自1999年加入德勤,自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和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虞扬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20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虞扬先生担任合伙人超过9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0年。虞扬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虞扬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新疆大全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宇翔先生,自2018年加入德勤华永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黄宇翔先生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黄宇翔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新疆大全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5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10号文《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4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7,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07.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792.45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34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36,264,351.5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442,562,407.23元(含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72,584,578.45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600,000,000.00元和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634,966.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20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068,000.00元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67,191,792.45元的差异为预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88,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5,488,207.55元。除专用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69,977,828.78元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人民币172,584,578.45元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442,562,407.2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36,264,351.58元,包含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20,00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2,167,500.00 元置换截至2021年7月23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37,800.00 元置换截至2021年7月23日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闲置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4,719.18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2,584,578.4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2,105.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注2: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原由公司在新疆石河子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负责投资建设,调整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负责投资建设,并根据需要将项目投资总额由42,105.00万元调增至55,000.00万元,与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2年1月19日经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未产生实际投入。

  注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6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新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110号文《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大全能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49元/股。本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7,000,000.00元,扣除前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07.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792.45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348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20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068,000.00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67,191,792.45元的差异为预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88,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5,488,207.55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36,264,351.5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216.75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7月23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3.7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7月23日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2,105.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四)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4,719.18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258.4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负责投资建设,并根据需要将项目投资总额由42,105.00万元调增至55,000.00万元,与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2年1月1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大全能源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42,562,407.23元(含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72,584,578.45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600,000,000.00元和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634,966.36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40.2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处于建成试生产阶段,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已初步完成研发团队人员组建、技术选型、工艺研发及技术储备,因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尚未开工建设,后续项目建设将按计划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七、上网公告附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核)字(22)第【E00009】号《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未产生实际投入。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7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 月25日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第六节、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中“第七节、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大全能源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42,562,407.23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72,584,578.45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30.37%。

  更正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大全能源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42,562,407.23元(含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72,584,578.45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600,000,000.00元和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634,966.36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40.26%。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后)》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更新后)》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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