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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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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6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萃华珠宝始于1895年,是拥有127年华美岁月的老字号企业。公司起源于典型的“前店后厂”式企业, 沈阳公司巩固在东北市场的优势地位、深圳公司迅速开拓南方市场以及北京公司巩固拓展京津冀地区的市场。作为全球首家进驻北京故宫博物院的百年珠宝品牌,萃华将中国传统文化、故宫元素与现代时尚设计风潮相结合,创新设计与展示形式,打造了系列宫匠文化珠宝臻品,曾先后亮相巴黎时装周、中国时装周、戛纳国际电影节,并携手故宫博物院展开全球巡展之旅,一展中华文化的悠远奇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共计492家加盟店、24家直营店,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基础,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公司坚持质量、产品创新优胜战略,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艺等多个层面加强品质管控,确保优良品质,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层次。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媒体运营公司进行合作,持续推动品牌线上销售,助力提高品牌曝光度。

  公司坚持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艺等多个层面加强品质管控,确保优良品质,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层次,逐步优化消费群体。依托”传承+创新+跨界+共赢“理念,传承花丝镶嵌、古法金、錾刻等非遗匠艺,致力于以独具匠心的原创设计与非遗传统手工艺,创造东方神韵的艺术珠宝。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有规划地开设直营店面或通过加盟商开设加盟店面扩大销售广度,在已布局的销售区域通过增加产品品类、推广品牌文化和工艺价值,通过精细化运营,夯实品牌的消费市场基础。

  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对产品进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产品系列,使产品更显时尚度、更富层次感、更具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设计研发了天平舞狮系列,公司以舞狮狮头为主件,以葫芦、金刚杵、转经筒等为配件,可自由DIY组成国潮祈福手串、3合12生肖系列(12款)、生肖守护佛系列、祈福系列、发发兽、深圳国际时装周秀款系列等产品,逐步打造萃华独特的系列产品,将中国经典文化,通过精巧的设计,呈现在产品中,使其更具文化和工艺价值。截止目前,公司共拥有161项商标以及285项专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2021年3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3、2021年3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等相关公告;

  4、2021年4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

  5、2021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5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7、2021年7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2021年11月8日,公司发布《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1-067);

  2、2022年1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1、2021年11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2、2022年1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终止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以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周颖女士、赵银伟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6,1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61,560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应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的措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2-017)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3)详见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针对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业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6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下午15: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帅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7日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6,1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61,560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应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的措施。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 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 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沈河区中街路2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中述职。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3月30日16: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邮编:110041

  联系人:郭裕春、于波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联系传真:024-248696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1

  2、投票简称:萃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4月6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出席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6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110Z0035号《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87,881.22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471,119.6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700,028.18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6,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61,5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和不利影响,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对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AU(T+D)延期交易工具、向银行租入黄金等套期保值工具,以有效规避黄金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将根据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库存黄金产品重量。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为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在上述数量及金额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四、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对2022年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拟针对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授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业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 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 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和 不利影响,公司对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 AU(T+D)延期交易工具、 向银行租入黄金等套期保值工具,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1、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专门的制度。开展套保业务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套保业务,严格控制套保业务的资金规模,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风险可控,有利于降低经营的风 险,提高其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充分结合上述事项,我们认为本事项是合理的, 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范围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经测试,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52.88万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2)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3)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52.88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增加952.88万元,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1 年 1-12 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末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2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郭裕春先生,总经理柴钢先生,财务总监锡燕女士,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2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萃华珠宝,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2022年3月14日、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7、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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