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3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的议案》
同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为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约3.04亿元,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再行增资或以融资方式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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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向杭州市“春风行动”捐款人民币5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锻热”)吸收合并公司孙公司——杭州杭氧电镀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电热”),吸收合并完成后,杭氧锻热存续,杭氧电热注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撤销部门:综合管理部、后勤部、保卫部、技术改造部;撤销原气体管理中心下属气体管理部、气体工程部、气体运行部、液体销售部、专用气体研发部、现场制气部;
2、新设部门:项目工程部、通用产品部;与气体管理中心平行设立气体零售中心、气体运行中心、气体应用技术研究院;
3、更名部门:战略研究室更名为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务风控部、设备能源部更名为能源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更名为信息管理部、板式厂更名为板式换热器公司。
调整后的公司机构设置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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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3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的议案》
同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为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约3.04亿元,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再行增资或以融资方式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向杭州市“春风行动”捐款人民币5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锻热”)吸收合并公司孙公司——杭州杭氧电镀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电热”),吸收合并完成后,杭氧锻热存续,杭氧电热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撤销部门:综合管理部、后勤部、保卫部、技术改造部;撤销原气体管理中心下属气体管理部、气体工程部、气体运行部、液体销售部、专用气体研发部、现场制气部;
2、新设部门:项目工程部、通用产品部;与气体管理中心平行设立气体零售中心、气体运行中心、气体应用技术研究院;
3、更名部门:战略研究室更名为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务风控部、设备能源部更名为能源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更名为信息管理部、板式厂更名为板式换热器公司。
调整后的公司机构设置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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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为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公司已与九江天赐高新材料签订《供气合同》,该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气期限为12年,供气启动日预计为合同签订后15个月,以项目最终实际投产供气时间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合作方介绍: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3.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4.注册资本:41,800.00万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
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N,N-二甲丙二胺(5kt/a)氢气、六氟磷酸锂(1300t/a)、碳酸二甲酯(0.5kt/a)、碳酸二乙酯(1kt/a)、碳酸乙烯酯(1kt/a)碳酸丙烯酯(0.5kt/a)、四氟硼酸锂(0.3kt/a)、电解液(6kt/a)、液体六氟磷酸锂(6kt/a)、氢氟酸(2.4kt/a)、氟化钾溶液(39%,91.4t/a)、硫酸(38830t/a)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08-25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 关联关系:公司与九江天赐高新材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约3.04亿元,气体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再行增资或以融资方式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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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气体投资项目主要配套九江天赐高新材料的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气体应用不断向新材料等领域拓展的战略规划,意味着公司气体应用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展,体现了公司在工业气体市场的影响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气体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9),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锻热”)吸收合并公司下属孙公司——杭州杭氧电镀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电热”)。吸收合并完成后,杭氧锻热存续,杭氧电热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3.法定代表人:莫兆洋
4.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杭氧锻热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8.财务情况:
杭氧锻热2021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295.00万元,净资产3,391.83万元;2021年1-11月营业收入3,178.64万元,净利润398.76万元。
9.经查询,杭氧锻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电镀热处理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3.法定代表人:毛国强
4.注册资本:54.1450万人民币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
加工:热处理产品(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杭氧电热系公司下属孙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20.21%;杭氧锻热持股比例79.79%。公司与杭氧电热存在关联关系。
8. 财务情况:
杭氧电热2021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24.29万元,净资产 766.69万元;2021年1-11月营业收入465.29万元,净利润47.60万元。
9.经查询,杭氧电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吸收合并前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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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方式及范围:公司以持有的杭氧电热20.21%出资份额计算的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对杭氧锻热增资,同时杭氧锻热吸收合并杭氧电热,本次合并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根据天健审【2022】183号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氧锻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486,305.53元,注册资本5,000,000元;根据天健审【2022】54号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氧电热所有者权益为7,714,194.38元,公司以持有杭氧电热20.21%出资份额对应的所有者权益1,559,038.68元对杭氧锻热进行增资,306,000元作为增加的注册资本(按杭氧锻热经审计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所有者权益5.10元进行折算),其余1,253,038.68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杭氧锻热注册资本增加至5,306,000元。吸收合并完成后,杭氧电热全部的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及人员并入杭氧锻热,杭氧锻热存续,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氧电热注销。
2.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杭氧锻热承担。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管理结构优化,运营效率提高有着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杭氧锻热、杭氧电热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概述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的会议精神,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响应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杭州市“春风行动”,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向杭州市“春风行动”捐款人民币5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春风行动”系杭州市帮扶救助困难群众的总载体、总抓手。公司积极响应本次行动并实施捐赠事项,履行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有着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捐赠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