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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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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是公司的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渤投资”)、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力贸易”)、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源资管”)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鹏渤投资、慧力贸易、鹏源资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的股东张江波先生、张江平先生、鹏渤投资、慧力贸易、鹏源资管、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美投资”)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4,892,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2022年1月26日,鹏渤投资(转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671,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5%)、慧力贸易(转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484,9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鹏源资管(转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230,0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与他们的一致行动人张江波先生(受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4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5%)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鹏渤投资所持有的12,671,491股、慧力贸易所持有的4,484,909股、鹏源资管所持有的4,230,069股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张江波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合计21,386,4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3%。(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06。)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通过后,股份转让各方于2022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张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数将增加至22,627,8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0.09%;鹏渤投资、慧力贸易、鹏源资管持有本公司股数将减少至0股,均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张江波先生成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张江平先生、泛美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4,892,490股,仍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10%,其中:张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627,8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9%;张江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45,5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7%,泛美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219,0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4%。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徐柏良先生。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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