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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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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 股份67,961,2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6%)的股东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汝州顺成”)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440,6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汝州顺成持有本公司股份67,961,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2016年10月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以下简称“该次重组”)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2、减持原因:企业经营资金需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比例及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2,440,62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2,440,620股。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汝州顺成就该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承诺已于2019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

  (2)如果汇元达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均实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或者汇元达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未实现业绩目标但承诺主体已经充分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则承诺主体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东方铁塔股份的58.33%的部分(如果届时承诺主体已履行了股份补偿义务,则为58.33%的部分中扣除已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的剩余股份且扣除后的股份数应大于零)将自上款约定的锁定期满后解锁,其余41.67%的部分将自上款约定的锁定期满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2、汝州顺成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汝州顺成关于该次重组的相关业绩承诺得到了积极履行。具体履行情况详见2021年9月29日及2022年1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之“二、(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关于业绩补偿义务人偿付完毕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相关信息。

  3、汝州顺成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东方铁塔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实施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三)汝州顺成不属于东方铁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东方铁塔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计划减持东方铁塔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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