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显示、医疗健康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总成、显示部件及总成、医疗健康类模具及零部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下午2:30在公司二期303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参加表决董事7名。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阮锋、沈肇章、张孝诚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3-000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44,353,273.28元,同比增长22.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69,645.78元,同比增长1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181,133.48元,同比增加31.6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021,070.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50,742,963.17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8,721,892.78元。
鉴于公司现金流量及账面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效发展,兼顾公司股东未来利益,拟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宁红涛、熊海涛、李南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南京、任雪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宁红涛、熊海涛、李南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对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对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对苏州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5、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6、对安徽徽合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合台”)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7、对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董事长签名或签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刘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为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刊登于2022年3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经营性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关批复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单一主体的授信金额进行如下授权:
1、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一主体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授权董事长决定。
2、如其他单一主体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金额不超过6亿元(含),授权董事长决定。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授权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董事长签名或签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附件一:
刘巍,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12月,2005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入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安徽毅昌会计主办、无锡金悦财务主管、沈阳毅昌财务部部长,现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止2022年3月14日,刘巍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刘巍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巍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至 2022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2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1、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3、4、5、6、7、8、9、10已由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由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其他说明
提案6、7、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提案5、6、7、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4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系人:赵璇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 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下午在公司二期303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娟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3-000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44,353,273.28元,同比增长22.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69,645.78元,同比增长1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181,133.48元,同比增加31.6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021,070.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50,742,963.17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8,721,892.78元。
鉴于公司现金流量及账面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效发展,兼顾公司股东未来利益,拟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对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对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对苏州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5、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6、对安徽徽合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合台”)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7、对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投资”)、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富恒”)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海涛、李南京、宁红涛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南京、任雪峰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宁红涛、熊海涛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毅昌投资、李南京先生、任雪峰先生将分别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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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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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1年3月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注2:2021年3月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与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注3:2021年3月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与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573,622,343元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公司经营范围:塑料粒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降解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流代理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用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生物分解塑料制品制造;仓储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塑料薄膜制造;塑料保护膜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地板制造;塑料零件制造;安全帽及塑料橡胶帽制造;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棉印染精加工;毛条和毛纱线加工;毛织造加工;毛染整精加工;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麻织造加工;麻染整精加工;缫丝加工;绢纺和丝织加工;丝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加工;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床上用品制造;毛巾类制品制造;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织造布制造;绳、索、缆制造;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篷、帆布制造;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发科技总资产为43,848,268,572.25元,总负债为27,054,515,858.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030,797,251.78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9,593,491,981.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8,898,217.88元。
2、关联关系
宁红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熊海涛女士任公司董事,李南京先生任公司董事,三人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宁红涛先生任金发科技董事,熊海涛女士任金发科技董事,李南京先生任金发科技总经理及董事,故金发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金发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二)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202房
法定代表人:李南京
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截至2021年9月30日,毅昌投资总资产为155,261,577.34元,总负债为24,275,800.07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985,777.27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25,107.87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59,067.24元。
2、关联关系
李南京先生任公司董事,任雪峰先生任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李南京先生任毅昌投资董事长,任雪峰先生任毅昌投资董事,故毅昌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毅昌投资构成关联关系。
(三)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8亿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8房
法定代表人:熊海涛
公司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金富恒总资产为2,826,895,220.93元,总负债为1,632,185,352.95元,净资产为1,194,709,867.98元,2021年高金富恒营业收入99,496,162.77元,净利润270,840,690.24元,以上数据未经事务所审计。
2、关联关系
宁红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熊海涛女士为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高金富恒实际控制人,宁红涛先生任高金富恒总经理。故高金富恒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高金富恒及其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或接受、提供服务,均以市场化为原则,结合实际成本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采购成本,保持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2022年度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与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与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产品周期,为使模具摊销期与受益期更加匹配,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模具摊销期限进行了复核,对商显模具、汽车模具摊销期限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单位不含税价值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商显模具当期一次性摊销计入费用,对单位不含税价值5万元以上的商显模具在12个月内进行摊销。
公司对汽车模具在36个月内进行摊销。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单位不含税价值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商显模具当期一次性摊销计入费用,对单位不含税价值5万元以上的商显模具在24个月内进行摊销。
公司对汽车模具在24个月内进行摊销。
4、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1、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2、对当期的影响数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2022年度净利润约为519.65万元,预计减少2022年度股东权益约为519.65万元,不会使公司2022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最终影响以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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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宁红涛先生、总经理:任雪峰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昌焱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巍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对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对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对苏州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5、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6、对安徽徽合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合台”)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7、对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毅昌”)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各类融资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董事长签名或签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迎春
注册资本:17,20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68号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液晶电视、液晶模组及其零部件;从事液晶背光模组紧密钣金件、高端电视结构件、金属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江苏毅昌100%股权。
(二)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劲松
注册资本:15,138.44673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628号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汽车零部件、电视机、烤箱、吸排油烟机、电磁炉、微波炉、燃气灶具、咖啡机、电子衣柜及其模具的研发、加工、制造、批发;整体厨房、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设计、研究、生产、批发及售后服务;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青岛恒佳100%股权。
(三)苏州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敬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68号2#厂房一楼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模具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江苏毅昌100%股权,江苏毅昌持有苏州毅昌100%股权。
(四)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强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56号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制品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汽车用塑料制品检测服务、汽车用塑料制品涂层检测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和研究及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快速成型件的设计、制作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芜湖毅昌100%股权。
(五)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劲松
注册资本:16,30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
经营范围:消毒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电产品、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及相关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精密塑胶及制品的生产、装配、销售;钣金原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安徽毅昌100%股权。
(六)安徽徽合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求玉
注册资本:1,368.6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以东芙蓉路以南海毅首期厂房
经营范围:汽车内外装饰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智能家用电器、智能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塑料、精密塑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家电产品、五金冲压件及相关材料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钣金原料、玻璃制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徽合台62.12%股权。
(七)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求玉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车左路与杨庙路交叉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合肥毅昌100%股权。
上述公司截至2021年年末的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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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子公司及孙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及孙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的畅通。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14日,毅昌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53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7.40%。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