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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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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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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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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因本次章程/规则增加、删除、修改条款而致使原章程/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1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由董事长罗旭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1,526,061.72元(母公司报表)。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065,8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02,635.72元(含税)。

  2、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的期货行业为金融服务行业。期货市场因其具备价格发现、资产配置和规避风险等功能,对稳定国民经济、减缓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有重要作用。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逐步进入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经济功能日益显现,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期货行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子行业,具备一定的周期性,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国家政策、金融市场波动及市场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对于公司而言也是把握机遇、扩大自身实力的重要时机。

  (2)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由母公司开展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通过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业务;通过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金融服务业务;通过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初步形成了涵盖现货期货、场内场外、公募私募、境内境外和线上线下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当前公司处于稳步成长阶段,需要持续拓展业务和扩大规模。

  (3)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5.15亿元,同比上升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亿元,同比上升158.67%;总资产为300.65亿元,同比上升3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0.38亿元,同比上升23.65%。

  近年来,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尤其是风险管理业务营收大幅增长,期货经纪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境外金融服务业务项下的期货、证券等业务规模快速提升,使得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4)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融入短期资金支持中长期业务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且目前正积极筹划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公司净资本。公司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可以保证公司的净资本充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5)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资本结构、风险监管指标要求、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更好的满足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增长的资本需求,从而有效的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首席风险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2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1号)等相关规定,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作为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2021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母公司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本为113,084.36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189%,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38%,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1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423%,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12%,符合标准。

  (6)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目前监管指标为2,280万元。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30,439.96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报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22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期货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及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 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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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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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认购基金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

  4、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5、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6、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

  7、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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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三)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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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联合建造的自用办公楼于本期建造完成,公司投资约为2.2243亿元。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2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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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用办公大楼已投入使用,其中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立于1999年11月,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69.68%的股权。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待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议并认可《关于确认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分别对上述议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均己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所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23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5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6.5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4元,共计募集资金36,499.99万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38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114.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363.21万元(不含税),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11.8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2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公司资本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资本金,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华期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华期货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华期货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华期货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南华期货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0.70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25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由厉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编制,报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首风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为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符合公司制度完善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26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六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定安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833551

  传真:0571-88385371

  邮编:3100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2层会议室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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