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监管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内容与上一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比无新增,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办公场所的承租、出租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提供或接受劳务、公司境内外金融子公司提供或接受相关金融服务等。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栾先舟、方舟、张建军、臧炜、刘国升、潘瑞平等6人因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陈飞翔、严法善、唐建新(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3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中国泛海、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卢志强等(具体关联股东情况以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信息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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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预计金额”为“据实结算”的交易均系常规金融类业务,涵盖银行、信托、保险业务,因市场情况持续变化,业务的发生时间、规模不确定,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此类关联交易金额无法预计,具体将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 本表格及“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表格中“关联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2022年度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841.64万元(不含据实结算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民生银行2022年度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5.42万元(不含据实结算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三江电子2022年度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4.88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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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2021年2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643.29万元(不含据实结算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民生银行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7.52万元(不含据实结算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三江电子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9.11万元。
3. 2021年,公司开展了关于民生证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2年初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详见公司披露于2022年2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民生证券已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但上述表格涉及2021年情况,因此仍表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2022年将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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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表中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上表中关联人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与公司合作关系等判断,其应具备履行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约定的能力。在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前,公司将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核查,按相关规定与关联人签署协议并严格履行,确保交易风险可控。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泛海持有公司61.1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北京分公司为其分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人,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的董事李明海、公司董事刘国升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三江电子的董事,三江电子为公司关联人,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其余上表中关联人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部分所述。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没有市场价格的,由交易双方根据以下原则协商确定:
1. 交易价格不得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 接受劳务或采购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采购相同或可替代产品、服务的价格。
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类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物业、控股子公司深圳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管理服务的定价依据(收费标准),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结合实际工作量而确定。
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类关联交易
(1)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提供的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
(2)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服务,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交易价款,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3. “租赁关联人房屋等”、“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类关联交易
参考租赁地点周围写字楼、车位、广告牌,以及相同车辆的市场价格定价。
4. “向关联人支付赔款”类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太财险根据市场费率向关联人出具保单,承担保险责任,并在责任事件发生时,遵循公允原则,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内支付赔款。
5. “其他金融管理服务”类关联交易
公司境内外金融子公司与关联人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业务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目前尚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具体结算方式将按后续协议规定执行;目前无需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具体结算方式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的规定规则执行,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旨在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持续快速开展,其中: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物业为公司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系公司关联人对公司物业管理业务的支持与肯定,对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加经营收入、丰富公司对高档物业的管理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劳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稳定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与公司境内外金融子公司合作,系对公司金融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推动业务开展;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关联人租赁公司房屋及车辆,系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办公所需。
公司与关联人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对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我们认为所列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内容,其必要性可以肯定,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不足预计总金额80%,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灵活调整部分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节奏,致使部分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年初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另外,部分交易双方关联关系的变更也导致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少于年初预计情况。综上,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合理调整工程进度等原因造成,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董事会,应进一步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情形。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4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2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9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栾先舟、方舟、张建军、臧炜、刘国升、潘瑞平等6人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陈飞翔、严法善、唐建新(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3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及泛海控股国际2017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公告》。
三、关于增补孔爱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飞翔任期届满6年,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已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孔爱国(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孔爱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孔爱国已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孔爱国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孔爱国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若后续持有,其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四、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并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增补孔爱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关于增补罗成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三)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四)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三)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它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议案(一)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23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孔爱国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孔爱国简历
孔爱国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爱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孔爱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4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2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5份,收回5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赵英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当选后,其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副主席。
二、关于增补罗成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罗成(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 赵英伟简历;
2. 罗成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赵英伟简历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英伟持有公司20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英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罗成简历
罗成先生,会计与金融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管理总监、公司管理总部副总裁、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成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4,624,569.93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8.48%;其中,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向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而产生的过渡期对第三方的担保,实际余额为184,6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1,074,1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6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展期、新增融资或发生其他增信行为,上述融资可能涉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为有序落实融资担保事项、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2022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312.69亿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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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表第1项、第3项中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3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括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
3. 上表中,汇率参照2022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约1美元对人民币6.3204元,约1港元对人民币0.8083元。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对于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
1. 成立日期:2002年2月8日
2.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12层
3. 注册资本:3,877,889.539886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装饰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89.22%股权,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3%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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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7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5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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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2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4.董事:FTI Director Services Limited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美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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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三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4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323,328,705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冰、刘洪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美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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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泛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1993年5月7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
3. 注册资本:1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冰、刘洪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
(六)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6月7日
2.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9层912室
3. 注册资本:100,5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李华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武汉公司间接持有其99.5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七)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9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号楼八层
3.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潘瑞平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武汉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八)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1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3栋21层2102室
3. 注册资本:50亿元
4. 法定代表人:潘瑞平
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九)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2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5层518
3.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潘瑞平
5.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金属材料、装饰材料;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十)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4日
2.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9层911室
3.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钱晓彬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会场出租、会务服务;服装、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管理;宾馆设施及旅游设施管理;酒店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武汉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十一)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6年9月9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 13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债券发行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
(十二)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2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港币1,000,000元
4. 董事:刘洪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
(十三)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 1997年7月30日
2.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3. 法定股本:100,000,000港元
4. 董事长: 韩晓生
5. 经营范围:企业融资顾问及一般顾问服务;基金管理、全权委托组合管理及组合管理顾问服务;证券、期货及期权之全权委托及非全权委托交易服务、证券配售及包销服务、保证金融资、保险经纪以及财富管理服务;借贷服务;财经媒体服务;投资及买卖各类投资产品。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千元港元
■
(十四)88一街(旧金山)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2. 注册地址:160 Greentree Drive, Suite 101, Dover, County of Kent, Delware, 19904
3. 注册资本:1,000美元
4. 总经理:吴钧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 (美国) 股份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美元
■
(十五)隆亨资本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1日
2. 注册地址:Portcullis Chambers,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3.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资本投资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元
■
(十六)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四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9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债券发行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境外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财务部门、公司经营管理层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因发展需要而可能发生融资事项、增信事项等,或将产生相应的担保需求。为提高议事效率,按照相关监管规则要求,经充分考虑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发生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持股比例51%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较为可控。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将原则上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同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充分说明原因),且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
上述额度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不存在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且该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4,624,569.93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8.48%。上述担保中,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向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而产生的过渡期对第三方的担保,实际余额为184,6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22日、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1,074,1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68%(已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7日、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余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前,公司因被判决败诉等原因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3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担保事项涉诉等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独立董事陈飞翔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飞翔因连续任职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飞翔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陈飞翔的辞职生效后,其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翔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同意增补孔爱国(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人选待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陈飞翔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陈飞翔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孔爱国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孔爱国简历
孔爱国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爱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孔爱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2017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国际2017”)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授权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本次授权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2017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合计授权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在上述人民币15亿元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投资范围
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即2022年3月14日-2023年3月13日。
(五)实施方式
由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2017具体组织实施。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本次投资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授权投资标的为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但仍面临投资策略风险、投资标的企业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含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为本次投资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于本次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被授权公司将通过谨慎选择投资标的、严格分离投资操作人员及资金和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资金调拨程序等措施,有效控制决策和操作风险。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相关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停止相关投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聘任独立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授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中泛集团系公司境外主要投融资平台之一,系控股型企业,目前间接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715.HK)约74.94%股份、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股票代码:952.HK)约72.51%股份。本次被授权公司泛海国际资本及泛海控股国际2017系中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授权投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且上述被授权公司计划投资范围为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授权两家境外附属公司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公司已制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建立了健全的证券投资(含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为本次投资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公司本次授权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授权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2017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事项。
六、其他
公司将遵循“谨慎投资、规范运作、严控风险”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持续强化投资风险控制,确保本次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并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就本次授权投资事项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 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至少一天将参会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证券账号、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参会人员所在地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lixiuhong@fhkg.com确定参会意向,以便工作人员提前准备现场健康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3月30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3.00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它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议案1.00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30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55
联系邮箱:lixiuhong@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1. 本次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 上述议案1.00所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三)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