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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收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2)浙0602执异6号)。越城法院裁定解除公司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越资产”)因与泛海控股发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涉案股权转让款6,124.5万元),向越城法院提起诉讼。浙越资产向越城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越城法院先后裁定冻结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346亿股股份;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资金323,645.84元,冻结期限12个月;公司持有的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民生金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查封公司名下部分房产,查封期限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6日、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部分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针对上述超标的额查封、冻结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公司向越城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异议。据2022年3月10日越城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越城法院裁定解除本案中对公司名下部分房产的查封,解除本案中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全部冻结措施。
此外,本案中已冻结的公司持有的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金服控股有限公司、泛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均已解除冻结措施。
三、其它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