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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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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材料”或者“债务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三棵树材料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三棵树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625.59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2021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近期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莆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三棵树材料与浦发银行莆田分行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4、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三棵树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3、保证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三棵树材料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50,000万元,其中对三棵树材料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4,605.84万元(不含本次),公司对三棵树材料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625.5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6%,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7,36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4.0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2,36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0.1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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