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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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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 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48,884,872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116.08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安井食品”)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5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6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年7月1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年10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2021年11月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884,87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48,884,872股

  4、发行价格:116.08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74,555,941.76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34,574,077.18元

  8、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2年2月25日,立信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3号)。截至2022年2月22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5,674,555,941.76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2022年2月22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2月25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截至2022年2月22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74,555,941.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34,574,077.18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48,884,872.00元,余额人民币5,585,689,205.18元转入“资本公积”,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严格按照《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要求执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涉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发行数量为48,884,8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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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安联环球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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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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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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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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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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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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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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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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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UBS 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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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肖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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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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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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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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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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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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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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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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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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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人以人民币40,905万元对价受让肖华兵持有的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40.50%的股权,以人民币30,805万元对价受让卢德俊持有的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30.5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受让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截至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除肖华兵及其关联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2021年9月30日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假设以2022年1月6日公司最近一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8,884,872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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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业务、资产和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基地建设及老基地扩建类项目、老基地技术升级改造类项目、安井食品信息化系统项目、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缓解产能瓶颈,完善区域性布局,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优势,巩固核心竞争力,同时为促进安全环保生产和自动化升级,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244,424,360股,国力民生持有公司93,190,6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8.13%,为公司控股股东。章高路先生持有国力民生82,500,000元出资份额,占国力民生出资总额的32.9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国力民生持有安井食品股权比例为31.77%,国力民生仍为安井食品控股股东,章高路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也暂无因本次发行而拟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预计将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有效优化;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运营效率,公司财务状况预计将得到改善。

  (七)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八)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后,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由于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预计将增加。

  (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或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产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一)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有所优化,偿债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亦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冯强、史记威

  项目协办人:郝远洋

  项目组成员:郭瑛英、贺星强、郝远洋、杨坚、李祖业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电话:010-86451342

  传真:010-6518639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小辉

  经办律师:陈惠燕、王莹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57763519

  传真:010-57763777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劼、孙玮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23280316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劼、陈小瑜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23280316

  传真:021-63392558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总股本由244,424,360股增加至293,309,232股,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刘鸣鸣先生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8,884,872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44,424,360股增加至293,309,232股。

  因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刘鸣鸣先生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因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从而使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42163765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沙溪村后洋213号

  法定代表人:章高路

  注册资本:25,05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8,884,872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44,424,360股增加至293,309,232股。

  因控股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井食品”)于2022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金额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26.97元/股调整为25.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刘鸣鸣先生、张清苗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艳萍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26.97元/股调整为25.75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司编号:临2022-01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营销”)。

  ● 投资金额:

  本次拟向广东安井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向山东安井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向河南安井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向泰州安井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向辽宁安井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向四川安井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向安井营销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安井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向山东安井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向河南安井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向泰州安井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向辽宁安井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向四川安井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向安井营销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安井成立于2020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食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安井资产总额9,606.44万元,净资产9,402.77万元,2021年1-6月净利润-60.30万元。(未经审计)

  2、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安井成立于2021年4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1年6月30日,山东安井资产总额99.90万元,净资产99.90万元,2021年1-6月净利润-0.10万元。(未经审计)

  3、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安井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加工;水产品及制品加工;米面制品加工;鸡鸭肉猪肉及牛羊肉调理品加工;成品和半成品菜肴加工;收购农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河南安井资产总额72,206.06万元,净资产55,759.04万元,2021年1-6月净利润3,134.25万元。(未经审计)

  4、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泰州安井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6,049.38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速冻食品、豆制品(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材料、冷冻禽畜肉、冷冻鱼糜、冷冻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泰州安井资产总额123,013.43万元,净资产87,522.81 万元,2021年1-6月净利润7,961.06万元。(未经审计)

  5、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安井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3,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速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水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86,608.16万元,净资产64,654.92万元,2021年1-6月净利润6,220.42万元。(未经审计)

  6、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安井成立于2016年5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四川安井资产总额64,767.50万元,净资产45,091.04万元,2021年1-6月净利润2,573.16万元。(未经审计)

  7、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安井营销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水产品的销售与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安井营销资产总额210,670.57万元,净资产42,647.98 万元,2021年1-6月净利润2,617.28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若有不足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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