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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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将按照监管要求向北京证监局进行报备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即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经理”即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