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昝秀丽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参加广东团小组审议时说,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将资金池业务、非法集资活动等私募基金典型违法行为纳入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和非法集资罪。
两会期间,关于完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从严监管、持续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的话题受到代表委员关注。一些代表委员认为,新证券法施行已两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已一年,资本市场法治化根基进一步筑牢,市场生态得到进一步优化,建议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供给,严惩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资本市场法治体系逐步完善
在代表委员看来,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资本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一方面,资本市场法治体系逐步完善,行政处罚、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初步形成。“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以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为核心,以刑法、企业破产法为支撑,以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行业协会自律规则为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俊表示。(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