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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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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 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2年3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2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253,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710%。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009,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5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94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84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4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251,6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反对2,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251,6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反对2,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251,6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反对2,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251,6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反对2,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9%;反对7,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36,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9%;反对 7,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议案,回避表决股数55,309,888股。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9%;反对7,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36,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9%;反对 7,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议案,回避表决股数55,309,888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洋、于少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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