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3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申万宏源西部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申万宏源西部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基金转换等业务。
一、 新增申万宏源西部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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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相关情况:
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关于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终止情形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3月10日,并于2022年3月11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业绩股票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4484,C类基金份额00448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9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连续60个工作日,有效申请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2年3月10日日终,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2年3月10日,自2022年3月11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期限。
四、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一)停牌证券或其他无法及时变现证券
如清算期内仍有持仓证券停牌或其他无法及时变现的证券,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停牌证券或其他无法及时变现的证券的恢复流通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锁定期内价格波动亦存在不确定性,故投资者存在无法及时获得清算款,或获得的清算款远低于最后运作日份额净值的风险。
(二)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及应收利息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以及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等,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五、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赢基金”)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2年3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攀赢基金交易系统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同时自2022年3月14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销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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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攀赢基金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费率优惠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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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2年3月14日起开展,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攀赢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攀赢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等业务,参加攀赢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比例实行1折优惠,若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各基金原费率参见该基金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攀赢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销售之日起,将同时开展该基金的上述优惠活动。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攀赢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各基金定投开通情况以我司最新公告为准),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攀赢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其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http://www.pytz.cn/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
网址: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