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丽靓
绿色低碳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支持新能源企业发展和传统企业节能化、低碳化改造。同时,加快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全国碳市场”)建设,扩大全国碳市场规模,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
“服务降碳,央行一直在行动,金融一直在行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金鹏辉3月10日在第三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上表示,“过去,我们形成了绿色金融体系,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向风电、光电等新能源领域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促进了这些行业的大发展。现在,我们正在构建新的转型金融体系,将会对包括煤炭在内的传统化石能源的低碳转型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政策,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比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探索以环境权益为内容的抵质押方式;拓展绿色保险覆盖面,发展绿色信托、绿色投资,满足与绿色低碳技术、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相关的投融资需求,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在信贷支持方面,全国政协委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钢建议,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及评价标准,出台绿色信贷的监管激励措施,包括: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降低再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绿色贷款投入比例并逐年提升;提高补贴确权贷款用途灵活性等。
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要实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长效化、常态化并提高有效性,代表委员建议,加强相关领域立法,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并统一相关标准。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走在世界前列,但标准制度、碳金融市场发展以及绿色金融风险管控等方面有待完善。”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建议,加快统一绿色金融标准,以让投资者了解项目或产品是否真正“绿色”,从而更有效引导绿色投向。同时,明确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张凡华认为,绿色金融发展要坚持标准先行、数字支撑,利用能源电力大数据,推动面向金融的碳核算、绿色认证和绿色标准发展,加快构建绿色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对此,张凡华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牵头指导,依法合规利用能源电力大数据,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构建一套面向绿色金融的国家级碳核算体系;制订一套适应“双碳”工作的绿色金融标准;加快构建“测算有依据、标准能支撑、过程可记录”的绿色金融数字基础设施,提升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识别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双碳”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实体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还有代表委员建议,加快绿色金融立法。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健民建议,总结《绿色信贷指引》《绿色投资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赤道银行、绿债国际发行等实践经验,加快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法规的“绿色转型”,积极吸收全球绿色金融立法和监管新政,鼓励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绿色项目。同时,构建碳金融市场基础性制度,实现碳资产分配公平化、法治化。
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除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也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当务之急。
“截至目前,全国碳市场整体运行健康有序,促进企业碳减排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李永林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扩大全国碳市场规模,尽快明确其他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时间点及配额总量分配原则,提前预发免费配额;开放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进入全国碳市场,降低其入市门槛;研究推出碳市场拍卖机制,探索推出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工具的可行性,完善并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种体系。
“建议让汽车企业参与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在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同跃看来,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在使用阶段对碳排放量减少的有效性,应该利用碳交易手段积极鼓励行业车厂转型新能源车生产。全国政协委员、艾可蓝董事长刘屹建议,将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造纸等行业碳排放配额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开展履约工作,并做好各行业碳排放配额同质化工作。
除了扩大碳排放配额覆盖范围,还有代表委员建议扩大参与碳市场交易的机构类型。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建议,参考欧盟等成熟碳市场,引入金融机构等其他有参与意愿的市场主体参与碳交易,并开发运用碳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提升碳市场活跃度,同时完善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在制度建设方面,张懿宸建议,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进程,并考虑后续进行更高级别法律的立法工作,以明确碳中和相关工作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位置,并指导碳市场、碳交易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