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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19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4: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受市场供需变化、产品技术革新升级等因素影响,短期规模效益及技术优势暂未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5: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受市场供求波动影响,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6: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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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2021年8月完工投产,由于投产时间较短,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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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远环境”),系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2年度拟为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悠远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36.9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干净空气”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悠远环境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悠远环境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悠远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36.96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LIEW XIAO TONG(刘晓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204.64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环境保护及空气过滤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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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本公司、悠远环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悠远环境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悠远环境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悠远环境,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悠远环境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0,35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6%,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悠远环境营业执照;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26.5289万份
●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1、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
2、2020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0年5月14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 元(含税);公司已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再升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0)。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78 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3、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34,300份。鉴于10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82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08,124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66名调整为162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28.9703万份调整为1898.1579万份。
4、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438,048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5、2021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8元/股调整为6.63元/股。
6、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3元/股调整为6.48元/股。
7、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9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81,807份。鉴于3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1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级为C,公司拟注销上述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030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43,837份。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2.75%,1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1.6961万份,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2.66%,1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0.0331万份,自2021年6月4日起至2022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3、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2.57%,15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6.5289万份,自2022年6月4日起至2023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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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行权数量:626.5289万份
(二)行权人数:152人
(三)行权价格:6.48元/股
(四)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6月4日-2023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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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关于上述可行权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再升科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2018年增长85.09%,已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业绩层面的考核要求;鉴于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层面激励对象考核为B,其个人本年可行权额度为计划行权额度的80%,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层面激励对象考核为C,其个人本年可行权额度将被取消并由公司注销;149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A,满足全额行权条件。且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行权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等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4、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6、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
7、2020年8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287.5304万份,激励对象39人,行权价人民币12.08元/股。
8、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4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12,235份,鉴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01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19,249份。
9、2021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12.03元/股。
10、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3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
11、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9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83,807份。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9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83,807份。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2-02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302.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根据计划,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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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6)。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2020年7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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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及原因
(一)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项概述
鉴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已于 2021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项,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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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2、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累计理财及利息收益等711.04万元,结余资金为理财及利息收益。
四、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已于 2021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净收入)302.6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项目已建成并投产的实际情况下,而做出的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该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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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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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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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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