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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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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266,66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承运的化学品种类包括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纯苯、甲苯、邻二甲苯、丙烯腈、苯乙烯、甲醇、乙二醇、环氧丙烷等近二十余种,覆盖了市场上有运输需求的绝大部分液体化学品种类。截至2021年末,公司控制的船舶22艘(包含三艘租赁船舶),总运力14.37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19艘,油船3艘。另有在建船舶5艘(含运力置换新造船1艘)。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江石化、扬子石化-巴斯夫等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水上运输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近年来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趋势,公司以安全管理为重点,聚焦客户需求,凭借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在行业内积攒了良好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展运力规模,实现船舶运力较大幅度的增长。凭借“安全、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实现了较为稳定的业务增长,公司2021年度全年实现液体化学品水路运量395.34万吨,较上一年度增加24.84%。2021年全年实现油品水路运量64.58万吨,受油品运输市场变化,较2020年度有所回落。

  2021年度,公司努力消化因全球疫情影响带来的国内船员市场人才紧缺,人工成本上升,燃料油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继续保持安全、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强化高标准、专业化的安全运输管控体系,合理布置运力结构、优化船队调配、提升运营效率,继续推进船舶技改及技术研发保障船舶运输安全,提高管理经营效率;及时把握市场动向,不断拓展主营业务,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7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96.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9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6%。

  公司将继续深耕危化品水路运输领域,做好大型化工企业的配套物流服务。未来在危化品水路运输领域,将逐步拓展高端化学品运输业务,并不断拓展液化石油气、液氨等新能源运输业务,以此为基础不断向码头、仓储、公路运输上下游供应链延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运输服务,提升公司一体化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液氨的经营贸易,通过以经营贸易为突破点,后续配合公司新造液氨船开展液氨水路运输业务,为公司布局清洁能源液氨的贸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码头仓储一体化发展、一站式服务打下基础。

  2、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需求持续增长。近年来国内石化产业运行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产品产销两旺,相应地对石化物流行业需求持续增长。

  (2)公司船舶运力不断增加。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船舶运力实现稳步增加,截至2021年末,公司控制的船舶22艘(包含三艘租赁船舶),总运力14.37万吨,运力水平不断提升。

  (3)维持现有客户,不断开拓新客户。公司重视大客户战略执行,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江石化、扬子石化-巴斯夫等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形成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相继开拓中海石油、东海石化、青岛丽东、沙伯基础等优质客户。公司将在维系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业内知名的优质化工企业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广红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友梅、王学锋、刘蓉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0,2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634,666.7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106,667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26.6667万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026.6667万元变更为16,837.333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26.6667万股变更为16,837.3334万股。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基础上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

  因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存量船舶资产,2022年度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李桃元、丁宏宝、李凌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京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总额度,由7,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一年,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南京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拟定每年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7.2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取得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独立董事周友梅、王学锋、刘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公司绩效考核总体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2年度总体经营目标,结合2021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促进业绩增长,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改善管理,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激励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归并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年 3月31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0,2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634,666.7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106,667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存量船舶资产,2022年度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京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总额度,由7,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一年,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南京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是为增强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业务中,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质押担保。本次担保将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经营的持续稳定。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本次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归并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2)第002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962,611.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7,113,232.95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078,834.57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3,997,010.17元。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金额为752,881,283.77元,其中股本溢价752,881,283.77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788,345.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6,785,378.46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078,834.5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4,494,889.55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3,997,010.1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0,2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634,666.7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106,667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不断发展中,基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匹配公司的成长需求。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26.6667万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026.6667万元变更为16,837.333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26.6667万股变更为16,837.3334万股。

  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基础上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基础上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

  2、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6)人员信息:

  2021年末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7)业务信息:

  天衡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6000家。

  天衡2020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7,204.50 万元。天衡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电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文化、体育等多行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平

  邱平女士,注册会计师,具备26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计婷女士,注册会计师,具备5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

  汤加全先生,注册会计师,具备29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是本期新上市公司,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工作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完成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3,00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701,338.84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3,722,251.91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79,086.93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 00048号),确认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7日入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分别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为110,995,027.97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5,995,027.9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合计金额75,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完工后,将改善公司现有研发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满足公司技术研究和业务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研发设计、运营中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补充流动资金,为非生产性项目,用于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系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存量船舶资产,2022年度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及关联自然人为李桃元先生与林智女士。李桃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智女士系李桃元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2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以上申请融资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李桃元先生从公司领取薪酬外,李桃元先生、林智女士与公司的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为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明细如下:

  ■

  注: 公司于2021年3月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向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如需,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上述借款及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有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六、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林智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向银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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