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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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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9日起,建设银行、爱建证券开始代理银华新锐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3842,C类013843)的销售业务。

  自2022年3月9日起,建设银行开通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07779)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1.建设银行开通业务情况

  ■

  2. 爱建证券开通业务情况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1.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3.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目前仅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赎回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4.银华新锐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认购期且未公告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开放相关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如后续基金公告开放相关业务,本公告代销机构同时开通相关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设置了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人无法随时赎回。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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