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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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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0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迪拜分公司的议案》。分公司名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分公司”(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 Dubai Branch),注册和办公地点为迪拜综合商务中心(DMCC保税区)。经营范围为:为执行签约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深入开发中东市场,建立与当地及周边国家的项目开发信息交流平台。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尼泊尔代表处变更为尼泊尔分公司的议案》。2015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曾审议通过设立中工国际尼泊尔分公司,但受尼泊尔地震影响未办理注册事宜。为保证签约项目的顺利执行,并开发其他商业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尼泊尔代表处变更为尼泊尔分公司,分公司名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泊尔分公司”(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 Nepal Branch),注册和办公地点为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经营范围为:为执行签约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深入开发尼泊尔市场,建立与当地及周边国家的项目开发信息交流平台。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环境(成都大邑)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22-00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环境

  (成都大邑)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环境(成都大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大邑)负责成都大邑县安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成都大邑县安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总投资18,300.27万元,特许经营期29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12个月;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三河社区,建设规模为新建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管网1.9公里及配套相关设施。项目业主为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水务局按月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并将污水处理服务费列入大邑县年度财政预算。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中工大邑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青龙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3,6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环境科技)拟按80%的出资比例为中工大邑上述贷款提供差额补足(具有担保性质),承诺连带承担及时补足中工大邑未偿还贷款债务差额的80%,差额补足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880万元,承诺期限15年。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中工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环境(成都大邑)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环境(成都大邑)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1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街道内蒙古大道888号B4栋三楼321号

  法定代表人:晏明霞

  注册资本:人民币5,39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出资4,312万元,持有80%股权;成都西岭文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岭文旅)出资1,078万元,持有20%股权。

  截止2021年末,中工大邑资产总额为3,083.35万元,负债总额为5.35万元,净资产为3,078万元。该公司为实施成都大邑县安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由于项目尚未建成,因此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0。

  或有事项情况:中工大邑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拟按80%的出资比例为中工大邑上述贷款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具有担保性质),承诺连带承担及时补足中工大邑未偿还贷款债务差额的80%,差额补足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880万元,承诺期限15年。具体条款以中工环境科技签订的差额补足承诺为准。

  西岭文旅为成都大邑县安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政府出资方代表,持有中工大邑20%股权,持股比例较低,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中工环境科技以出资比例为限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大邑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差额补足,有利于中工大邑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有利于其项目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鉴于:中工环境科技提供的差额补足未超过其出资比例;成都大邑县安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建成后,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中工大邑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中工大邑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对中工大邑具有控制能力,能够密切监控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策重大事项;中工环境科技将向中工大邑收取差额补足的担保费用,年费率为0.5%。因此,本次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116,678.19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1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担保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中工环境科技以出资比例为限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大邑银行贷款提供差额补足(具有担保性质),有利于中工大邑筹措资金,保证其项目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1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中工国际,股票代码:002051)股票交易价格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为2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环境(成都大邑)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的年度业绩预计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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