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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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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湃”)于近日收到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易”)有关“上汽通用五菱E50项目供应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产品”的《定点通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2.6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告。

  苏州科易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通用五菱”)一级供应商,苏州领湃向苏州科易提供符合上汽通用五菱动力电池项目技术、质量要求的动力电池电芯。上汽通用五菱是目前国内主要汽车制造公司之一,本次苏州领湃被选定为“上汽通用五菱E50项目供应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产品”项目供应商,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加快布局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公司将尽快安排苏州领湃与苏州科易协商并签署相关合同,做好后续推进工作。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圣先生的辞职报告。吴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自其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圣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吴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圣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圣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8),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达志”,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0条“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市规则》所列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已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8),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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