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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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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4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68号”《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同时在深交所官网公开。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对关注事项进行认真核查,书面函询控股股东、邮件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自查并书面回复自查结果,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请结合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分析可能导致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且明显偏离大盘的原因,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近期,受地缘局势影响,国际油价持续上涨,创2013年以来新高,相关板块股票在此消息的影响下涨幅明显,此为导致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且偏离大盘的主要原因。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开采辅助活动”行业(行业代码:B11),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内的油田技术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均没有油气生产业务,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包括中海油服、石化油服、恒泰艾普、仁智股份等,近期股价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2022年2月24日至3月4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涨跌情况如下表:

  单位:百分比(%)

  ■

  注:本表中计算“同行业公司日涨跌幅均值”的基础数据包含公司数据。

  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自2022年2月24日至3月4日累计涨幅如下:

  ■

  注:本表中计算“同行业公司累计涨幅均值”的基础数据包含公司数据。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股票异常波动公告》情况一致。尽管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但公司主要客户在2021年度多数服务项目仍按2020年降价后的价格结算、部分项目结算单价甚至进一步降低。目前,除油水井大修等业务结算价格自2021年9月开始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外,公司其他业务项目的结算价格尚未恢复。因此,近期国际油价的上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主营油服业务使用的机动设备主要以汽柴油为动力燃料,成品油价格上涨将部分增加公司经营成本。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请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市盈率、市净率等情况,说明公司近期股价大幅上涨是否缺乏基本面支撑,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根据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即2021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净利润-2,287.55万元、每股收益为-0.09元、每股净资产0.48元。按2022年3月4日收盘价12.24元/股测算,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36倍、市净率为25.55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所属的“开采辅助活动”行业(行业代码: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7.38倍,市净率1.90倍,差异较大。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公司2022年1月29日发布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700万元–1,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亏损4,500万元–5,000万元。公司近期股价大幅上涨缺乏基本面支撑,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根据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情况,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回复:

  2022年3月5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润投资”)书面函询,内容如下:

  “1.贵司及关联方是否计划对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准油股份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有,请详细说明。

  2.贵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于准油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如有,请详细说明。

  3.请核查在准油股份股票异常波动期间,贵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买卖准油股份股票的情况?如有,请详细说明。

  4.贵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准油股份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如有,请详细说明。”

  2022年3月8日,公司收到燕润投资的回复函,回复内容如下:

  “1.本企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认购的贵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22,878,000股,于2020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上市,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即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预计于2022年3月16日解除限售。相关情况贵司已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进行披露。鉴于限售期即将届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企业已委托贵司办理相关手续,贵司应在解除限售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本企业合计持有贵司股份78,616,278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55,738,278股,22,878,000股预计于2022年3月16日起由限售股变更为无限售流通股。本企业暂无计划转让持有的贵公司股份,未来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本企业整体安排增持或者减持,届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范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本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计划对贵司进行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贵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关于贵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在贵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买卖贵司股票的情况。

  4.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本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贵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上述函询结果与公司前期已披露信息不存在矛盾之处。

  四、结合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情况,以及前期信息披露及互动易回复情况,说明是否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等情形。

  回复:

  经核查,公司近期未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调研活动。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前期所有应披露信息均通过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开披露。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与沟通的内容,与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已披露信息一致,并进行了必要的风险提示,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况,亦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等情形。

  五、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经核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发现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近两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偏高,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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