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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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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3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最终授信银行,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审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事项(不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被担保方广东蒙娜丽莎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

  2.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8日

  3. 注册地点:梧州市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新源大道1号

  4. 法定代表人:霍荣铨

  5. 注册资本:人民币46,242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制造、销售(含网上销售):新型建筑材料、陶瓷产品、陶瓷原料、陶瓷半成品;销售、网上销售: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暖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装饰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艺术壁画设计,艺术陶瓷、陶瓷工艺品的设计、制作与销售;建筑装饰软饰品设计、安装;新型环保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桂蒙公司86.50%股权,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桂蒙公司13.5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 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清远蒙娜丽莎建陶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广东清远蒙娜丽莎建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蒙公司”)

  2. 成立日期:2003年9 月11日

  3. 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陶瓷工业城

  4. 法定代表人:邓啟棠

  5.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 经营范围:生产:陶瓷产品;销售:陶瓷及原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暧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不含化危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清蒙公司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 广东清远蒙娜丽莎建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蒙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3日

  3.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普京路以东

  4. 法定代表人:冼永昌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6,411.7647万元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江蒙公司70%股权,江西普京陶瓷有限公司持有江蒙公司3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 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蒙创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广东蒙创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创致远”)

  2.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17日

  3. 注册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社区官太公路地段(办公综合大楼)第三层7号(住所申报)

  4. 法定代表人:张旗康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5888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新材料技术研发;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工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文艺创作;新型陶瓷材料销售;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蒙创致远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 广东蒙创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广东蒙娜丽莎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广东蒙娜丽莎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物流”)

  2.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1日

  3. 注册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8号仓、物流部办公室)

  4. 法定代表人:霍荣铨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货运代理;销售:陶瓷及原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暖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蒙娜丽莎物流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 广东蒙娜丽莎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402.53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9%,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8.10%。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7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8.52%,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5.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保理业务,具体合作机构根据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7.239万份,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止。截至公告日,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397.239万份,增加股本397.239万股。

  (二)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1年7月16日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42万股,上市日为2021年9月24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由406,107,900股增至414,500,29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6,107,900元增至人民币414,500,29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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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仅因章程的条款数量变化引起编号变化,不在此表格列示,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1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及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提示

  (1)提案2、提案4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提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3月23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敏志

  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0757-81896639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附件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8”,投票简称为“蒙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其中,同意公司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4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3月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藤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5100120220006984),就桂蒙公司向农行藤县支行申请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

  债务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2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4.01%,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74%,公司及子公司实际 对外担保余额为61,402.5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8.10%,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9%。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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