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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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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0,542,80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9845 %。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99号)同意,奥美医疗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0万股已于2019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422,176,93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4,176,938股。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22,176,9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3,306,16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6月5日实施完毕,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422,176,938股变更为633,265,407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名,其中:法人股东3名: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下称“枝江金美”)、潜江市普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潜江普祥”)、枝江市志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下称“枝江志美”)。自然人股东4名: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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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述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履行承诺情况: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0,542,80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9845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40,542,80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9845 %。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7名,其中3名法人股东,4名自然人股东。

  (四)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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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股东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

  2. 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崔彩云、崔彩芝通过枝江金美持有的股份。(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崔彩云持有枝江金美7.793%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01,738股。2020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其间接持有公司752,607股。(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崔彩芝持有枝江金美7.793%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01,738股。2020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其间接持有公司752,607股。

  3. 枝江市志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崔辉、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李金平通过枝江志美持有的股份。(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崔辉持有枝江志美2.614%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9,370股。2020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其间接持有公司59,055股。(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李金平持有枝江志美2.527%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8,064股。2020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其间接持有公司57,096股。

  4. 潜江市普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白德厚、李金平通过潜江普祥持有的股份。(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白德厚持有潜江普祥6.672%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00,914股。2020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其间接持有公司451,371股。(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李金平持有潜江普祥5.377%份额,间接持有公司240,731股。2020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其间接持有公司361,096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对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奥美医疗此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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