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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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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清平先生的辞职报告。张清平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张清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清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清平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清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清平先生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清平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4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雷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合计持有股份67,49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8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67,49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8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7,49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延期至2022年2月28日将相关回复内容对外披露,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延期至2022年3月7日将相关回复内容对外披露。

  延期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关注函回复相关工作。由于关注函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披露。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不晚于2022年3月14日完成关注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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