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陈士军、张伟安、刘海军、邵艳珍、徐波涛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共创”)61.00%、15.00%、8.00%、6.00%、5.00%、5.00%的股份,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部分内容变更的议案》,公司同意放弃行使相关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并同意陈士军、张伟安、刘海军、邵艳珍、徐波涛将其持有金鹰共创合计19.50%的股份转让于该公司其他自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4公告。
公司于近日接到金鹰共创的通知,金鹰共创已完成了上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变更后,金鹰共创股权结构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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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除以上股东股权变更外,金鹰共创其他注册信息未有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