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山西龙星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产品满足高等级纳米炭黑应用行业需求,满足汽车、铁路交通、航空航天、航运、生物、生活消费品、新能源领域等高端行业需求,打造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商业模式,实现绿色可循环高质量发展。该投资有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4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贺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山西龙星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能够扩大高端产品规模,打造绿色智能工厂,满足客户升级需求,实现能源高效利用,提高生产服务效率。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该投资有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山西省长治市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扩展公司主营业务及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与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建设协议》,将在山西省长治市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在山西省长治市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山西龙星”)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产品满足高等级纳米炭黑应用行业需求,满足汽车、铁路交通、航空航天、航运、生物、生活消费品、新能源领域等高端行业需求,打造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商业模式,实现绿色可循环高质量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6、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岀口;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主要内容为:设立山西龙星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约470亩(以实际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包括建设碳基新材料研发中心、40万吨/年高纯度纳米炭黑生产线、高效蒸汽发电装置、先进节能环保设施等。项目计划总投资31亿元,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16亿元,新建碳基新材料研发中心、20万吨高纯度纳米炭黑生产线、高效蒸汽发电装置及先进节能环保设施、公辅设施等。项目一期预计建设期十五个月,项目二期在规划时预留位置,将于一期建成后两年内建成。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项目建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山西龙星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展及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扩大高端产品规模,满足客户升级需求,实现能源高效利用,提高生产服务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山西龙星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市场变化、运营管理等风险因素,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风险变化,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经营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能够丰富公司产业布局,增大利润空间,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本次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3月8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3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2年3月22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22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飞舟 、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535
联系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一号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