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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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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2-00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截至2022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4项议案都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等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3项议案已分别经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经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以及2022年3月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2年3月18日、21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3月22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0。

  2.投票简称:三钢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张玲女士在三钢集团担任监事会主席,在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何天仁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卢芳颖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本公司董事洪荣勇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总经理;上述5人为关联董事。本次会议在上述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四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李鹏先生任三钢国贸公司总经理,李鹏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李鹏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三钢集团,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冶金控股。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与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张玲女士在三钢集团担任监事会主席,在冶金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何天仁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卢芳颖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本公司董事洪荣勇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总经理;上述5人为关联董事。本次会议在上述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四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3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下午15时,召开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2-00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2022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与关联方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18.57亿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86.26亿元。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张玲女士在三钢集团担任监事会主席,在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何天仁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卢芳颖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本公司董事洪荣勇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总经理;上述5人为关联董事。公司董事黎立璋先生、张玲女士、何天仁先生、卢芳颖先生、洪荣勇先生,5位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李鹏先生任三钢国贸公司总经理,李鹏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鹏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三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三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关联股东厦门国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

  2022年1-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86,337,292.4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

  2022年1-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346,031,268.8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

  2022年1-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9,074,593.9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1. 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表

  (单位:元)

  ■

  ■

  2. 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表

  (单位:元)

  ■

  3. 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表

  (单位:元)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关联交易内容繁多,且金额较大,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相关关联交易商品价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以及对业务进行合理调整等原因造成,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三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6.55%,故将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列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称为关联方)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

  (二)公司的参股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列为关联人。据此,因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在参股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焦化)和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新高)均担任董事职务,故公司将上述两家公司列为关联方。

  2021年8月朱志勇先生因公司工作安排调整已经辞去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离任后的未来12个月内,仍然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故2022年度仍将朱志勇先生视为关联人,仍将本公司与平煤焦化、丰城新高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

  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李鹏先生任三钢国贸公司总经理,李鹏先生为关联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三钢国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三)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

  冶金控股持有三钢集团94.4906%的股权。本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均同受冶金控股控制,故将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列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合称为关联方)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

  以上各家关联方,暨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经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并签订具体的协议以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指成本加不超过10%的利润构成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三类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以前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将不会超过本次预计的范围,并将如约继续执行。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董事会前的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三类:一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二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三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类汇总后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的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三类:一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二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三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类汇总后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三类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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