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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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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1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王立川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21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续期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标准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2021年4月9日,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了该笔借款15亿元,期限1年,利率为1年期LPR,公司对该笔借款未提供抵押及担保。该笔借款将于2022年4月8日到期。

  现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首开集团拟将该笔借款续期1年,年利率不高于4.5%,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11号)。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金旭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金旭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旭开泰”)为公司与北京兴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宏远慧业科技有限公司及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2.24亿元人民币,四方股东持股比例均为25%。金旭开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1104-611项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旭开泰拟以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1104-611项目销售尾款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19亿元,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高于1亿元,由金旭开泰进行认购。

  金旭开泰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由金旭开泰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按此计算,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为不超过4.7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25%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金旭开泰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超出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2-012号)。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玺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首开至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广东省佛山市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佛山玺泰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佛山玺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2-012号)。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玺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首开至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广东省佛山市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佛山玺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1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佛山玺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2-012号)。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供应链财产权信托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延长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下属公司(下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后,再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底层基础资产转让予信托的方式,开展信托产品发行工作。同意本公司及/或下属公司按照信托交易文件约定,向保理公司及信托出具履行共同支付义务的信托文件,最终发行规模以信托公司登记为准,各期实际发行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以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总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

  2、基础资产:保理公司从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受让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

  3、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4、折价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文件,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6、发行方式:备案发行;

  7、共同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即公司审计报告披露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具体以公司出具的付款确认文件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行供应链财产权信托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参与该项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续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金旭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供应链财产权信托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13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1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15亿元将于2022年4月8日到期。双方协商拟续期1年,年利率不高于4.5%,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续期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内容为: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标准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2021年4月9日,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了该笔借款15亿元,期限1年,利率为1年期LPR,公司对该笔借款未提供抵押及担保。该笔借款将于2022年4月8日到期。

  现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首开集团拟将该笔借款续期1年,年利率不高于4.5%,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法定代表人:潘利群;注册资本:222,21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358,298,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首开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 366,682,788,087.51元,负债总额为 291,357,367,607.63元,所有者权益为75,325,420,479.88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49,341,406,985.37元,净利润为1,853,750,266.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借款方:本公司

  贷款方:首开集团。

  借款及还款方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借款额度: 15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1年,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

  借款利率: 年利率不高于4.5%。

  其他事项:公司对该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定价依据: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生产经营需要。首开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非独立董事王立川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灝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金旭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旭开泰”)

  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玺泰”)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贰拾亿柒千伍佰万元(小写金额20.7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参股子公司金旭开泰拟以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1104-611项目销售尾款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19亿元,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高于1亿元,由金旭开泰进行认购。

  金旭开泰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由金旭开泰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按此计算,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为不超过4.7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提供流动性支持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项目公司佛山玺泰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玺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1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金旭开泰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超出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为佛山玺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旭开泰基本情况:

  金旭开泰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8日;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松园16号2层206室;法定代表人:遇绣峰;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等。

  金旭开泰为公司与北京兴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宏远慧业科技有限公司及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22,400万元人民币,四方股东持股比例均为25%。金旭开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1104-611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旭开泰资产总额4,466,354,665.10元,负债总额3,293,585,933.92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668,678,253.92元,净资产1,172,768,731.18元。 2021年1月至12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1,620,068.82元。

  金旭开泰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金旭开泰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二)佛山玺泰基本情况:

  佛山玺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首开至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9月2日;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滨中路9号建业楼办公室1-A17号;法定代表人:孟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佛山玺泰主要开发广东省佛山市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

  截至2021年9月30日,佛山玺泰资产总额1,279,185,000.00元,负债总额1,279,185,000.00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79,185,000.00元,净资产0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0元。

  佛山玺泰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佛山玺泰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旭开泰拟以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1104-611项目销售尾款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19亿元,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高于1亿元,由金旭开泰进行认购。

  金旭开泰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由金旭开泰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按此计算,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为不超过4.75亿元。

  (二)佛山玺泰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佛山玺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1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三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金旭开泰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提供流动性支持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提供流动性支持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金旭开泰申请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是为了支持金旭开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25%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884,474.119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95%。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738,8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04%。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48,19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697,475.1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8%。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金旭开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佛山玺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旭开泰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佛山玺泰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

  至2022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2-010号)、《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临2022-011号)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22-012号),于2022年3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3月24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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