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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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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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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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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发行前后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无外资股东直接持股情况。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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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韩丽娜夫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8)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2、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舫成、唐小军、郑妙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8)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3、公司股东鹿山信息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亦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杜壮、赵文操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5)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丽娜近亲属胡庆华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通过鹿山信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鹿山信息回购该部分权益。

  6、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在本企业/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本企业/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八)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适格性等相关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除以下表格所述情形以外,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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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的高分子热熔粘接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光伏新能源、平板显示等多个领域,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粘接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领先的高性能热熔粘接材料企业之一。

  在现代材料工业当中,金属、塑料、无机材料等不同材料之间由于性能差异巨大,无法直接复合成型,必须使用粘接材料才能连接成一个整体。粘接材料作为复合材料制造的关键材料,其性能直接决定了复合材料的功能及使用寿命。粘接材料种类多样,下游应用领域已涵盖大多数现代工业生产行业,且在诸多行业的生产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目前复合材料所使用粘接材料主要包括液体型粘接材料和热熔粘接材料。热熔粘接材料作为胶粘剂的主要品种之一,具有粘接力强、耐候性好等特点,相比传统液体型胶粘剂具备更高的环保性能,适用于现代工业连续化、自动化、规模化生产需求。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通过自主技术创新和开发实践,创新发展了热熔粘接材料产品的技术、工艺、标准、设备,构建了较为领先的功能性聚烯烃接枝研发平台,形成了“化学接枝+物理共混”两步法核心技术体系,用于生产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及热熔胶膜两大类热熔粘接材料产品。以该技术路线为基础,公司结合不同领域应用特点和市场需求,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优化,满足不同复合加工工艺要求,生产出可适用于多种复合材料及制品的高性能粘接材料,使产品在不同市场应用领域中保持较高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优势。

  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等行业协会资料,公司复合建材热熔胶产品、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均排名第一,多种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获得境内专利授权共计100项,其中发明专利70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公司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项,入选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等国家级重点项目,被授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等多项国家及省市级奖励,并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研发平台。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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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

  (1)复合建材热熔胶

  复合建材热熔胶利用热熔胶的粘接作用,将金属、塑料等不同性质的材料粘合,形成复合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产生协同效应,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公司复合建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复合板材(主要包括铝塑板、铝蜂窝板、装饰板等)和复合管材(主要包括给排水管道)当中,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复合建材热熔胶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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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应用结构图

  复合建材热熔胶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①复合板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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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复合管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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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成品油输送管道外层粘接与防护,起到防腐、保温等效果。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实践,其自主研究开发的“防腐钢管胶粘剂”入选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防腐钢管胶粘剂L-5R生产技术”入选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多个大型能源管道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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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应用结构图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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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主要用于高阻隔包装生产的多层共挤复合工艺环节,用于粘接通用树脂与高阻隔材料,同时起到阻隔氧气及水分的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日化等领域。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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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应用结构图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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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热熔胶膜

  (1)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主要包括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POE胶膜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封装。太阳能电池封装胶对光伏组件电池片起到粘接、封装作用,能够延长组件使用寿命、提高发电效率、抗紫外线防老化等效果。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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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应用结构图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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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热熔胶膜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种尺寸的触控面板及显示模组的贴合封装,广泛应用于车载、媒体广告、教育展示、智能家居等平板显示领域,不仅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能,而且具有优良的封装粘接效果,赋予产品优异的防爆性能及耐候性,改变了传统胶粘剂的屏幕贴合方式,具有高效率、高良率、易反拆等特点,在大屏幕应用场景中适用性更好。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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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应用结构图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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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热熔粘接材料,主要应用于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光伏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领域。公司外购原材料,通过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及工艺流程生产产品,并向下游客户销售,以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化树脂材料,包括PE、PP、EVA、POE等树脂材料,以及各类助剂。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模式包括直接采购和指定采购。

  直接采购模式系公司向树脂材料原厂或贸易商直接采购原材料,主要供应商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台塑集团、沙特阿美、LG集团等。

  指定采购模式为,公司指定供应商向韩华集团、LG集团、陶氏化学等海外原厂进行指定采购,报告期内主要指定采购供应商包括厦门航开、厦门海翼和厦门港务。在此模式下,公司与韩华集团、LG集团、陶氏化学等海外原厂协商确定采购原材料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关键要素后,指定采购供应商与海外原厂签署买断式采购合同、以美元信用证支付货款,并将原材料发运至指定国内港口,由指定采购供应商运输至指定仓库,公司向指定采购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提货。公司根据自身从银行获得的信用证额度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灵活采用直接采购和指定采购模式向海外原厂采购原材料。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结合销售计划、产能情况等因素,制定生产和物料需求计划,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和实施,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按照订单交期出货。此外,公司结合主要客户的需求预测、市场供需情况、自身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库存动态调整,以提高交货速度,充分发挥生产能力。

  除以上自有生产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外协加工环节,主要包括:①为保证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公司存在少量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交由外协供应商进行生产代工;②为满足部分下游客户的特殊需求,公司通过外协供应商进行胶粒、胶膜产成品的吹膜、模切等物理形态加工;③为满足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细分产品的生产需求,通过外协供应商代工生产黑色及白色母粒原材料。公司外协生产所涉及的工序简单,并非生产核心环节,报告期各期公司外协加工费用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95%、1.07%和0.55%和0.61%,占比较小,公司生产经营对外协加工模式不构成重大依赖。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负责市场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公司通过展会、网络、媒体广告、业内交流等途径接触客户并拓展市场,凭借在行业中二十余年的口碑积累及产品竞争力,形成了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下游客户主要分为自用客户和贸易商客户两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对象主要为下游自用客户,少量为贸易商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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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贸易业务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原材料贸易”属于贸易业务模式,具体为公司进口POE、EVA等功能性材料并对外销售,报告期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鹿山功能独立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适当开展贸易业务,对于市场价格变动把握更加准确的同时,整体上扩大了采购规模,形成了采购规模优势,有利于加强采购成本管理、巩固与重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6、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公司研发与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规划公司的技术发展路线、开发新配方新产品,以及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根据研发计划,公司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原料进行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工艺改进、质量攻关等课题研究。

  (四)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竞争格局

  1、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胶粘剂和热熔胶的基本概念

  1)胶粘剂基本概念

  胶粘剂是一种具有粘合性能的材料,通过粘附力和内聚力由表面粘合而起到连接物体的作用,能够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同质或异质的制件或材料连接在一起,固化后可形成具有足够强度的有机或无机的、天然或合成的物质。胶粘剂的种类丰富、应用领域广泛,根据其化学成分及固化方式不同,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将胶粘剂分为水基型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热熔型胶粘剂、反应型胶粘剂和其他胶粘剂与密封剂等五大类。

  2)热熔胶基本概念

  热熔胶,又称热熔粘接材料,是一种可熔性粘合剂,粘合过程中不需要其他的溶剂,在常温下为固态,加热熔融成液态粘接材料,在涂布、润湿被粘物后,经压合、冷却,可以在几秒钟内完成粘接。热熔胶是由热塑性树脂(PE、POE、PP、EVA、SIS、SBS、PA等)作为基料,并添加增粘剂、粘度调节剂、抗氧剂、抗寒与抗热剂等组成。

  热熔胶与水基型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相比,粘合工艺简单、速度快、强度大、适用范围广、可应用于高速连续化生产线、加工性能更为优异;其次,热熔胶在常温下为固体,便于包装、运输、存储,物流和仓储成本更低;此外,热熔胶无毒、无味、不需溶剂、无污染,属环保型产品,更加适应环境保护趋势和相关法规要求。

  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的技术分类方法,热熔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种类:

  ■

  公司主营产品为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和热熔胶膜,分别属于聚烯烃类热熔胶和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类热熔胶类。

  3)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基本概念

  在热熔胶产品分类当中,聚烯烃类热熔胶当中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为胶粘剂行业的主流发展趋势之一。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是采用接枝反应技术将PE、PP等聚烯烃树脂为基料与活性单体进行接枝反应、在聚烯烃分子中引入强极性功能基团,从而改善与材料之间的亲和性,赋予聚烯烃树脂粘接性功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融合了高分子材料的化学改性、物理改性和热熔胶的粘接技术,实现了普通聚烯烃材料的功能化和高性能化。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具有粘接效率高、环保性能优良、运输仓储方便等特点,使其具备极其丰富的下游应用领域。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调配,可实现功能性热聚烯烃热熔胶多种加工性能,除了高强度粘接功能外,还可实现复合材料的防腐性、阻燃性、阻隔性、耐热耐候性等功能,可满足下游多种行业的产品需求,是目前胶粘剂行业技术和商业开发的主流产品路线之一。随着胶粘剂行业下游的工业、消费类产品等行业的产业升级,下游客户对胶粘剂产品质量和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不断增加,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2)胶粘剂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胶粘剂在下游行业应用广泛,主要包括汽车、能源、电子电器、建筑、包装、高铁、电力系统、脱硫环保、工程机械、水处理等领域。我国胶粘剂工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直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才进入较快发展阶段。随着近年来工业规模的不断提高、工业发展水平的不断进步,胶粘剂的产量、销售额不断增长。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及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2012年至2019年我国胶粘剂产量年均增速6.7%、胶粘剂销售额年均增速3.0%。2019年度,我国胶粘剂总产量881.9万吨,市场规模近900亿元。预计2019-2025年产量平均增速7.4%,销售额平均增速7.5%,2025年胶粘剂市场规模达1,350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2025年我国胶粘剂产量及销售额情况(万吨、亿元)

  ■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前瞻产业研究院

  当前,我国胶粘剂市场呈现国外大型公司与国内公司并存的局面。国外大型公司凭借在行业中多年技术积累,具有先发竞争优势,在产品质量管控、客户服务、市场品牌等方面仍然具备优势。与此同时,国内公司近年来持续不断地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在一些细分领域已经具备与国外大型公司竞争的实力,其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可以和国外大型公司相媲美。

  (3)热熔胶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热熔胶市场整体情况

  热熔粘接材料作为胶粘剂的主要品种之一,粘接力强、耐候性好,相比传统液体型胶粘剂具备更高的环保性能,在全球市场中得到广泛使用。根据 FMI(Future Market Insights)对全球热熔胶市场进行调查并发布的《热熔胶市场:2015-2025年全球行业分析与机遇评估》,预计2015-2025年间全球热熔胶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2%,至2025年全球市场价值达85亿美元。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热熔胶作为“十三五”期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大力支持发展。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热熔胶市场总销售量为117.83万吨,较201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85%;总销售额为218.14亿元,较201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18%。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预测,中国大陆拥有全球最大的热熔胶市场,虽然经受新冠疫情影响,但中国经济基本面向好,经济韧性足,预计“十四五”期间中国大陆热熔市场的年增长将稳步保持在7%左右的增速。

  2017-2020年国内热熔胶市场销售额情况(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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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

  2017-2020年国内热熔胶市场销售量情况(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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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

  2)热熔胶细分应用领域市场情况

  下游应用领域方面,2019-2020年热熔胶产品在下游各类市场销售量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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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热熔胶粘剂专业委员会《中国热熔胶市场现状和趋势》

  根据以上数据统计,我国热熔胶销售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以包装与标签、纤维加工、太阳能胶膜等行业为主,行业种类丰富多样,主要应用行业销量呈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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