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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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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 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2-01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3月 3 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303-1号】、北京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2035号】,获悉公司大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注:1、本次轮候冻结起始日:2022 年 3月 3 日,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本次轮候冻结包括2017年第一次红利35,671,953份,2019年第一次红利133,566,953份,2020年第一次红利133,566,953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华泰汽车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华泰汽车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2-01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123辆新能源客车车辆

  购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汽车公司”)与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公交公司”)签订了100辆和23辆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车辆购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733.85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丹东黄海汽车公司在新能源客车市场的影响力。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公司在丹东公交公司的100辆10.5米级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和23辆11米级旅游造型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中中标,并与丹东公交公司签订了100辆和23辆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的《车辆购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733.85万元,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双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菲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109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客运;房屋出租;供暖代理服务;下设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小修,专项修理,二级维护;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和油耗检测、环保检测;集成电路卡应用系统的建造、维护、管理及售后服务;集成电路智能卡的结算、销售及信息网络服务;电子产品和日用品的销售、设计、策划、宣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直

  注册资本:67,971万元

  住所:辽宁省丹东市银泉三街5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二手车经销,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研发,充电桩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池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装卸搬运,销售代理,机动车充电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1、合同标的:100辆和23辆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

  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10,733.85万元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于20日内支付定金3,220万元,剩余车款需方于三年内按年分三期付清。

  4、交车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丹东黄海汽车公司在新能源客车市场的影响力。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发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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