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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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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编号:临2022-02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
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涉及诉讼一、涉案人民币3,250万元,并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截止2021年11月12日,按当时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计算,资金占用费为5,806,971元;涉及诉讼二、涉案人民币31.4100万元,借款期内利息15126.97元,并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逾期利息至归还之日(截止2021年8月1日,逾期利息为39,81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法院裁定原告撤回起诉的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收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沙市法院”或“法院”)送达的两份《民事裁定书》(2022)鄂1002民初162号和(2022)鄂1002民初181号,荆州沙市法院裁定准许原告荆州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城投”)分别撤回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量子公司”)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法律诉讼。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凯乐科技于2022年2月8日收到由荆州沙市法院送达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因民间借贷纠纷,荆州城投请求法院判令凯乐科技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凯乐量子公司立即偿还其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同时由被告凯乐科技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凯乐量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诉讼裁定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收到的荆州沙市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鄂1002民初162号,法院对诉讼案件一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荆州城投撤回对被告凯乐科技、凯乐量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33,334元,减半收取116,667元,由原告荆州城投负担。

  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收到的荆州沙市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鄂1002民初181号,法院对诉讼案件二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荆州城投撤回对被告凯乐量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6,836元,减半收取3,418元,由原告荆州城投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法院裁定原告撤回起诉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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