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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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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2-02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延期提交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3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淳法院”) 裁定受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6月25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5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27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就控股股东重整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了相关公告。

  今日,公司收到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发来的高淳法院于2022年3月3日作出的“(2021)苏0118破6号之五”《民事裁定书》,高淳法院准许南一农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裁定内容概述

  2022年3月1日,重整管理人以南一农集团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存在与关联公司混同情形等原因,向高淳法院申请将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延迟三个月。高淳法院经审查认为,为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尽最大可能挽救企业,在投资人及重整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的情况下,管理人关于延长重整计划草案提交限期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本次高淳法院裁定准许延期提交南一农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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