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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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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两高政策”项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2022年度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两高政策”的规定

  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根据其规定:“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1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旨在落实《关于强化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两高政策”项目的自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2022年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用于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2)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

  (4)规划的主要产品:丁二酸二甲酯(DMS)、1,4-丁二醇(BDO)、聚四氢呋喃(PTMEG)和聚丁二酸丁二酯(PBS),以及γ-丁内酯(GBL)、乙酸甲酯(MA)等副产品,主要为生物可降解塑料的重要原材料或直接成分。(1,4-丁二醇(BDO)为正丁烷-顺酐法)

  (5)项目建设内容:一套24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顺酐加氢装置(13万吨/年BDO+19万吨/年DMS)、一套6万吨/年PBS装置、一套4.6万吨/年PTMEG装置、一套360吨/年氧化催化剂装置及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等。(顺酐装置为正丁烷氧化法工艺)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规划的主要产品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 [2020]90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处行业属于生物可降解塑料原材料的制造行业,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行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工业领域项目,规划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工业领域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属于需要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业领域。

  根据《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涉及的重点行业产品名称为:炼油、石脑烃类乙烯、合成氨(含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包括无烟粉煤、烟煤),天然气)、电石。

  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其中规定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煤制液体燃料生产、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含石脑烃类乙烯、对二甲苯)、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黄磷)、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锌冶炼、铝冶炼。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生物可降解塑料原材料的制造行业项目,所规划的主要产品不属于上述政策所列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颁布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该名录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的主要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批复等审批进展及后续安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需履行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程序。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建设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说明结论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高耗能行业重点工业领域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规划的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成,公司将积极办理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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