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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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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6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附属公司取得银团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及2021年5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21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公司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7.7%的股权,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293.HK”)作为借款人与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其中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全球总协调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委任牵头安排簿记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安排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安排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代理行及担保代理行)签署了融资协议。上述银团将为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13,000万美元的贷款(总金额可由借款人根据融资协议上调至最多28,000万美元)。贷款资金将用于偿还现有债务及一般公司用途等,自融资协议签署之日起7个月内可供提取,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36个月。本公司将为此次银团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提供的担保(包括针对上调后的贷款总金额的担保)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长审批的担保范围之内,且已经由董事长审批通过)。

  本次取得银团贷款将有利于加强公司流动性管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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