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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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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已于2022年3月3日过户成功,本次拍卖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福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61),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沈少玲女士、深圳市炬丰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7日10时至2022年1月8日10时止在福田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00万股,并于2022年1月8日竞拍成功。

  2022 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司法拍卖股份4,00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82%,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

  经公司核实及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书面确认,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等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情形。

  二、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过户股份外,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021)粤03执恢633号《执行裁定书》,陈永弟先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拟挂拍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86,007,100股,占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10%,占公司总股本的25.82%,挂拍时间待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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