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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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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生猪销售简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生猪销售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2月生猪销售情况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2月生猪销量合计6.75万头,销售收入合计8,577.40万元,生猪销售均价13.40元/公斤(剔除仔猪、种猪影响后商品猪均价为12.57元/公斤),生猪销量、销售收入和销售均价环比变动分别为-4.38%、-12.73%和-3.69%,同比变动分别为42.13%、-38.65%和-70.46%。

  2022年2月,公司仔猪、种猪、商品猪的销售均重分别为10.35公斤/头、53.71公斤/头、128.31公斤/头。

  2022年1-2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13.81万头,累计销售收入18,405.86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96%、-55.78%。

  上述销售数据均未包含公司参股公司销售数据;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一)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牧养殖业务销售情况,不含其它业务。

  (二)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4日(星期五)在公司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郝立华先生、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郝立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7,11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15,300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武汉华扬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3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为发展生猪养殖业务,拟以27,11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一春”)49%股权,其中,以18,257.03万元向福建一春生态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春生态”)收购其持有的福建一春33%股权,以8,852.97万元向南平市延平太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古生态”)收购其持有的福建一春16%股权。收购完成后,福建一春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手一:福建一春生态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

  3、一春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一春生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 交易对手二:南平市延平太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

  3、太古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太古生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

  (二) 福建一春企业简介及历史沿革

  1. 企业简介

  福建一春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拥有种猪育种、生猪养殖等核心产业的民营畜牧企业。福建一春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科技示范基地,

  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被评为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

  龙头企业;连续三年被评为福建省特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

  认证。

  2. 历史沿革

  1997年6月12日,余贞祺、吴凤娇和刘强共同出资组建南平市一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

  ■

  经过1998年2月、2001年2月、2002年7月、2013年11月、2016年7月、2016年10月、2017年7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2020年4月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福建一春股权结构如下:

  ■

  注:武汉天种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武汉天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股权结构

  ■

  (四) 主要财务数据

  ■

  (五) 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福建一春49%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福建一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3-001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福建一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639.57万元。在参考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27,110万元收购福建一春49%股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

  一春生态(甲方)将其持有的福建一春33%股权以18,257.03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公司(丙方);太古生态(乙方)将其持有的福建一春16%股权以8,852.97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公司(丙方)。

  2、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

  3、款项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款27,110万元进行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同意丙方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共计1,000万元,其中向甲方支付673.44万元,向乙方支付326.56万元。

  2)同意丙方于完成本次工商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乙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共计1,000万元,其中向甲方支付673.44万元,向乙方支付326.56万元。

  3)同意丙方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向甲方和乙方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共计14,266万元,其中向甲方支付9,607.33万元,向乙方支付4,658.67万元。

  4)同意丙方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向甲方和乙方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款共计10,844万元,其中向甲方支付7,302.82万元,向乙方支付3,541.18万元。

  4、股权交割

  自丙方向甲方和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协助丙方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过户至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费用负担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发生的税金及相关费用,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6、权利和义务

  1)自股权交割之日起,丙方根据有关法律、本协议及修订后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款。

  3)甲乙双方应协助丙方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全力支持丙方维持目标公司核心员工(本协议生效之日目标公司B8级及B8级以上的员工)的稳定性,在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与甲乙双方相关的任何利益关联公司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聘用目标公司核心员工。如违反该等约定,则违约方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价款的20%向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目标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继续支持和配合目标公司的养殖业务发展,在维护当地政府及周边关系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进一步提升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7、协议生效

  各方一致同意,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本协议成立,自丙方完成并履行内部合法审核程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协议即刻生效。

  六、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收购福建一春49%股权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转移及其他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七、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0年初提出《五年(2020-2024年)战略发展规划》,确定了以生猪养殖和饲料为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本次收购福建一春少数股东权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生猪养殖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发展。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3-0018号)

  3、《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厦门天茂〔2022〕审字第S039号)

  4、福建一春《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聚焦生猪养殖核心发展战略,拟以15,300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武汉华扬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扬药业”)51%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扬药业的股权,华扬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受让方:孙慧,身份证号420111197******028,任职于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住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九区。

  2、其他情况

  孙慧女士是华扬药业第二大股东张金林先生的妻子,张金林先生目前持有华扬药业的股权比例为43%。孙慧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

  (二) 股权结构

  ■

  (三) 主要财务数据

  ■

  (四) 交易必要性及价格合理性

  2015年公司收购张金林等6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华扬药业51%股权,收购总价款9,945万元,收购完成后华扬药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15年~2022年,公司累计收到华扬药业分红为3,315万元。

  本次公司拟以15,300万元出售持有的华扬药业51%股权,是为了剥离非主营业务,更加聚焦于生猪养殖和饲料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价格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 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扬药业51%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华扬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为华扬药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该笔担保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公司不存在为华扬药业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华扬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

  公司(甲方)将持有的华扬药业51%股权以15,3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孙慧女士(乙方)。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华扬药业51%股权的交易价格是15,300万元。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不存在交易价格低于账面价值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款项支付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款15,3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叁佰万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分四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3.1 乙方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4,590万元;

  3.2 乙方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213万元;

  3.3 乙方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3,060万元;

  3.4 乙方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4,437万元。

  4、股权交割

  4.1 标的股权交割完成: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完成。

  4.2自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3 乙方自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享有并承担甲方本次交易所转让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税费承担

  5.1 双方应依法承担各自因签订及/或履行本协议而根据适用法律法规需向有关税务主管机关支付的税费。

  5.2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公证、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华扬药业承担;如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6.1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日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或者可量化为金钱的给付义务,则需要按照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三每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义务履行完毕日为止。

  6.3 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7、担保条款

  孙慧女士及其丈夫张金林先生以其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为孙慧女士需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向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5,30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叁佰万元)整及利息、孙慧女士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及实现股权转让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拍卖费及其他费用。保证期限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协议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

  8、协议生效

  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并捺手印后本协议成立,自甲方完成并履行内部合法审核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协议即刻生效。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出售华扬药业51%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转移及其他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六、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0年初提出《五年(2020-2024年)战略发展规划》,确定了以生猪养殖和饲料为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华扬药业股权,有利于公司剥离非主营业务,更加聚焦主业,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对手方孙慧女士信誉良好,具备此次交易的支付能力,且孙慧女士及其丈夫张金林先生以其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为孙慧女士需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向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的潜在信用风险及履约风险较低。本次出售华扬药业股权事项,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影响为731.85万元。交易完成后华扬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4:00送达)。

  2、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2022年3月18日下午4:00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丽娜

  电话:0755-27166108 / 13610162103传真:0755-27166396

  邮箱:jxntech@kingsino.cn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8

  2、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年月日有效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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