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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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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1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1 杭萧钢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44.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7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1,991.22万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2 杭萧钢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3 杭萧钢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4 杭萧钢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1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6号)核准,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5,373,74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5,373,74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1,342,640.2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2,818,30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8,524,331.3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系根据实际募集及项目投入等情况所做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投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1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为1,991.22万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44.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7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1,991.2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6号)核准,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5,373,74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5,373,74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1,342,640.2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2,818,30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8,524,331.3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524,331.34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944.05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后共计人民币1,179,511.96元。截至2022年1月31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7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出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7.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合理、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240号),认为:杭萧钢构编制的截止2022年1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杭萧钢构截止2022年1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240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萧钢构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1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6号)核准,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5,373,74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5,373,741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1,342,640.2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2,818,30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8,524,331.3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及数智化管理示范基地项目”于2020年08月12日取得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行政审批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0155-33-03-155653),“智能制造、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于2020年11月10日取得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1-330109-07-02-185580)。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944.05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及数智化管理示范基地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1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6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373,741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53,737,411股变更为2,369,111,1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53,737,411元增加至2,369,111,152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上述相关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1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1 杭萧钢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2 杭萧钢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3 杭萧钢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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