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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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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2—02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办理指南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6月1日至 2021 年12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于 2021 年 12 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有4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自查期间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事项无关,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披露、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筹划、论证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参与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办理指南第 9 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2—02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 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52,628,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92%;反对33,199,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2%;弃权72,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059,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638%;反对33,199,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4218%;弃权72,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52,912,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06%;反对32,915,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88%;弃权72,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343,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121%;反对32,915,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735%;弃权72,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52,85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22%;反对32,972,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72%;弃权72,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285,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214%;反对32,972,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42%;弃权72,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白晓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票681,799,8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022%,选举白晓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59,230,2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3.5251%。

  (2)选举崔兴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票680,364,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929%,选举崔兴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57,795,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1.2591%。

  (3)选举赵炳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票681,929,3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210%,选举赵炳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59,359,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3.72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方律师、原天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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