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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02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95,267,494.18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454,505.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98,721,999.1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第002040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03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源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8,721,999.1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04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疫苗”)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共计898,721,999.1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5,76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565,696.0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4,203,103.9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66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2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额895,267,494.18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54,505.0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合计898,721,999.1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第002040号)。

  (一)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置换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1,565,696.07元(含税),截至2022年2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454,505.00元(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54,505.00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作出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95,267,494.18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454,505.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98,721,999.18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8,721,999.1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第00204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兰疫苗截止2022年2月1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兰疫苗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05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疫苗”)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5,76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565,696.0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4,203,103.9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66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方案如下:

  (一)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协议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三)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监事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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