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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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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所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凯里市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本次诉讼判决金额:1,300.16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准确的影响数据以我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2021年度报告》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凯里市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里通源”)因与凯里台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泥环保”)、贵州凯里瑞安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建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向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诉讼判决情况

  (一)一审判决情况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2021)黔2601民初60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台泥环保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凯里通源经济损失16,615,229.225元;

  2、驳回原告凯里通源的其余诉讼请求。

  (二)二审判决情况

  因不服民事判决,凯里通源和台泥环保均提起上诉。近日,我公司收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26民终32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撤销凯里市人民法院(2021)黔2601民初6001号民事判决;

  2、台泥环保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凯里通源经济损失13,001,593.14元;

  3、驳回凯里通源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台泥环保负担57,687元,由凯里通源负担33,903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台泥环保负担121,491元,由凯里通源负担65,42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公司因被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准确的影响数据以我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2021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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