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控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60,518,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00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8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24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555,518,73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617,518,730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9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59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2,518,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05%。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3名,分别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广东粤科路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路赢”)、横琴粤科鑫泰专项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鑫泰”)。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广东科创、粤科路赢和粤科鑫泰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8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518,7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800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

  备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