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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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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亚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张亚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张亚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张亚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进行董事补选。

  公司董事会对张亚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22-0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政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2〕87 号),结合《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关于明确四川省电网企业间临时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36号)、《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司电价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本次电价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电价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1.全面取消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地方电网仅保留现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并通过优先收购供区内并网直调水电予以保障。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2.地方电网代理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地方电网非低价区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按省级层面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地方电网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承担的输配电价按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标准执行。

  3.存量地方电网供区内参与市场直接交易电量、纳入四川电网代理购电范围的工商业电量,执行单一制网间输配电价,根据不同电压等级分别按1-10千伏0.1285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内0.0935元/千瓦时、110千伏0.0785元/千瓦时。

  4.对符合四川省峰谷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的工商业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算价格应按四川省分时电价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四川电网与存量地方电网间结算电量暂不执行丰枯峰谷浮动电价政策。

  二、本次电价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电价政策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后,公司盈利模式发生较大变化,由原来的电力购销差模式转变为收取核定的输配电价为主的模式。经初步测算,本次电价政策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电力业务收益16,000万元左右。

  该测算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备查文件:

  1.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2〕87 号)

  2.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四川省电网企业间临时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36号)

  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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