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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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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2-002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7,282,273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号),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802,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197,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5名,股份数量为27,282,27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4.10%。上述股份原始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因上述股东触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2年3月1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3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蒋佳平、任毅、唐德平、邰坤、夏亚平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承诺如下:

  (一)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蒋佳平、任毅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唐德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7)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公司自然人股东、副总经理夏亚平、副董事长邰坤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威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科威尔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科威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7,282,27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上述股东均通过合肥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数量合计为931,691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京坤投资所作承诺,该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原始限售期为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因此,上述股东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合计931,691股本次不予上市流通。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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