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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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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5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5,6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公告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系董事潘建辉配偶),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4,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3747%)、9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98%),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45%),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65,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086%)。

  2022年3月1日,公司收到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于2022年1月17至2022年3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2,600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2344%。本次权益变动后,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4.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潘建辉、侯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6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毕毅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监事毕毅君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687%(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2年3月1日,公司收到监事毕毅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监事毕毅君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毕毅君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高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毕毅君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监事毕毅君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毕毅君女士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毕毅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7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80万元认购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近日,公司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赎回的本金及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6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秦装备

  股票代码:30092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潘建辉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侯健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潘建辉

  ■

  (二)侯健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辉为公司董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潘建辉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没有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潘建辉与侯健系夫妻关系,因此潘建辉、侯健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已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公告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系董事潘建辉配偶),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4,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3747%)、9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98%),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45%),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65,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08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天秦装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262,600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具体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秦装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天秦装备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王素荣

  联系电话:0335-8501159-8242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山路5号

  

  附表: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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