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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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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情形,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全文详见2022年3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仪器”)、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事项。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子公司持续发展,2022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6,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

  1、2022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16,000万元,详见下表1:

  ■

  注: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公司将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将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以持有的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其中8,000万融资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融资,公司将根据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系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发放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融资,公司将根据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2、2022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详见下表2:

  ■

  注:

  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敞口为4,000万元。

  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敞口为6,000万元。

  就表2所示融资,公司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或担保。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自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1执822号之四)】,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136,523,474股公司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4-6层及9-17层,组织机构代码052808183,法定代表人:肖风。

  被执行人:饶陆华

  依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1民初1220号判决书,因被执行人饶陆华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淘宝网对被执行人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进行司法网拍,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将上述财产抵偿本案部分债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作价752,244,341.74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

  2、申请执行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缴纳费用。

  3、解除对被执行人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191,154,0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90,042,30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42%,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91,154,03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本次以股抵债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7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仪器”)、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业”)拟分别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均不超过1年。高新投集团将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分别发放上述委托贷款。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庆、石澜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不存在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应的协议等书面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5,210.5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企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4.20%股权,深圳市平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5.56%股权,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4%股权,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持有11.12%股权,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08%股权,深圳市罗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8%股权,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77%股权,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持有0.2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总资产3,360,721.53万元、总负债1,150,117.71万元、净资产2,210,603.8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8,186.05万元、营业利润160,783.75万元、净利润120,087.39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高新投集团总资产3,584,427.34万元、总负债1,278,071.45万元、净资产2,306,355.8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0,175.64万元、营业利润159,957.96万元、净利润119,053.9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庆、石澜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新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委托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

  4、委贷额度:公司拟向高新投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70,000万元;精密仪器、智慧工业拟向高新投集团分别申请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

  5、委托借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6、委托贷款利率:公司向高新投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70,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利率为9%/年,精密仪器、智慧工业拟向高新投集团分别申请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利率均为6.3%/年

  7、担保方式:公司将根据高新投集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公司为精密仪器、智慧工业向高新投集团分别申请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委托贷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融资方案以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与高新投集团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本次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五、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与高新投集团累计新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不存在董事回避表决情形,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饶陆华先生承诺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饶陆华先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2年3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提案2.00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2年3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2年3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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